問完這句話,Julia臉上又浮現出看戲的神情。上一次兩人為案件發生衝突的時候,Frank氣急敗壞的衝進了她辦公室,質問她為什麼搶了他案子,發作一通。但是呢,既然打定搶的主意,當然不會給對方留下什麼明顯的可以拿來掰扯的證據,所以上次她只問他:“你有什麼證據?”他便氣的講不出話來。

這次他又來興師問罪了,她就依葫蘆畫瓢,一樣拿這話問他。

Frank:“Julia,凡事都有例外。就像民事訴訟中一貫的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但對於某些明顯受害又難以舉證的情況下的當事人而言,也可以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對方當事人證明它沒有侵權行為。現在我們之間就很適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不是我來舉證自己受到了侵害,而是你來證明,你沒有侵害我,你沒有搶我的案子。”

Julia笑出聲來:“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法官在哪裡?誰又在審判我?”

Frank:“我。我嚴重懷疑你搶了我的案子。你如果覺得我冤枉了你,那你要自證清白。”

Julia:“如果我拒絕呢?”

Frank失去了笑容,認真的對她說道:“那你會失去一個合作伙伴,多一個致命的競爭者。”

接著站起身來,笑容又浮上臉:“你欺到我頭上不是一回了,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後悔。”

說罷便轉身待離去。

Julia忙叫道:“Frank!”

Frank停住,並未轉過身來。

Julia站起來,從辦公桌後面走出來,來到Frank面前。

Frank看著她,只見她面上現出一種委婉的歉意,但口中說出的卻是另一番話:“其實……我也很珍惜和你的合作。這個案子究竟是不是你在跟,我確實不清楚。不過既然已經到了我手裡,那也沒有拱手讓人的道理。相信你也會這麼做吧。”

Frank面色冷淡,毫無反應,顯然很不認同她的話。

Julia雖然作風強硬,但並非不知進退的蠢人。Frank的性格和實力她也瞭解一二,真成敵人的話,只怕會是個勁敵。她雖不懼鬥爭,但卻不喜歡無謂的鬥爭。鬥爭是戰術,要不要樹敵是戰略。這些年來,她愈發懂得“和為貴”的精髓。有話說得好:“避其鋒芒。”面對極強的攻勢,要學會避讓,硬剛只會兩敗俱傷,不是明智之道。

於是她接著說下去:“我雖然接了這個案子,但其實,論起爭議解決,還是你更專業。我本來就打算和你一起合作做這個案子的,正打算去找你呢。來,坐,我們再聊聊。”

聽她這樣說,Frank心中好受一些,便將方才坐的椅子轉過來,倚在扶手上,聽她怎麼說。

Julia站在他面前,沉吟著這樣講道:“如果你願意呢,這個案子咱們合作著來。Monica或Cindy協助你,你親自做也好,交給下面人也好,都由你安排。但是在客戶那裡,只能是我的團隊的人來對接。”

Frank眼中浮現一絲笑意,看著地毯上某個地方,沒有開口講什麼。

Julia以為說到了他心坎上,於是繼續:“至於分成呢,考慮到我這邊出案源,也出人,還要跟客戶維護關係,所以我拿六成,你拿四成,怎麼樣?”

Frank維持著方才的神態,心想她的胃口只怕不在這兩個案子上,大概是想霸佔鄭志雄所有的業務。要是她知道三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已經給他簽了,不知還會不會和他談合作?於是對她的話也不怎麼認真了,只是順著話頭聊下去:

“Julia,你第一天合夥人嗎?六四這樣的話也說得出口?”

Julia沉默一會,像是下了大力氣一般:“最多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