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不設防的睡著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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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查詢,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最高刑為,銷售金額在兩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此外還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分別處三年、三年至七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假冒註冊商標,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處三年以下或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印章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詐騙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那麼,與幻彩公司之間的合同標的高達兩千萬,那不是要無期加沒收財產?這樣的話,這款為三人量身定做的罪名比其他所有的罪名都要重,這還有搞得成“一石二鳥”嗎?製假售假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罪跟詐騙罪良性程度差不多,這三人能答應嗎?
這……難道是她推錯了?還是她錯失了什麼資訊?
有點不甘心,於是再次搜尋與合同詐騙罪有關的司法解釋。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發現一則最高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有這麼一條:“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認定,合同標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如果是這樣,那就解釋的通了。
具體而言,張王李三人在本次合同詐騙中獲得的利益為遊戲禮包碼,這種禮包碼一般為遊戲公司為吸引使用者的贈送品,其生產成本對於遊戲公司而言大約就是後臺的幾行程式碼。對於虛擬商品的定位還是要看其功能和市場均價來確定。
然而與幻彩公司合作的遊戲公司並不允許其發行的禮包碼進入交易市場,所以不能形成一個合法的市場和市場價格;雖然玩家之間會私下進行倒賣交易,但這種灰色市場既不會被遊戲公司所承認,也不會被法院所認定。即便是灰色市場,由於禮包金額一般都不會太高,所以大量倒賣獲利顯然不太可能。
這樣推測的話,對於張王李與幻彩之間簽訂的標的額為兩千萬的合同詐騙,在具體認定詐騙金額的時候大概不會太高,甚至由於遊戲禮包碼並非合法流通的商品,不被法院認定為詐騙金額都有可能。這麼一來,三人面臨的罪責刑罰就很輕了。
這樣就通了。
趙慕慈笑了,忍不住要跟Frank分享,一扭頭正待訴說,發現他一隻手支在椅子扶手上,單手扶額,似乎睡著了。
趙慕慈嚥下到嘴邊的話,輕輕合上電腦,打量起他來。
Frank閉著眼,雙目掩在手下;屋頂的燈光在鼻子上灑下陰影,嘴唇線條明顯,泛著暗暗的光澤。面色白淨,神情平靜,又帶著一絲說不出的吸引力。鼻息聲有些重,若有若無的酒的氣味逸出來。
偶爾間,他眉頭輕蹙一下,不知是因為喝酒不舒服,還是因為在夢中思慮一些事情。
趙慕慈靜靜地看著他,似在觀察一座雕塑,又似在出神。
一個人睡著的樣子,是這樣毫不設防。心底所有的波動,有意識,無意識的,都在面上浮現一二。不用深思熟慮,不用費心控制,亦不用掩飾或喬裝。就這樣清楚直白的呈現在觀者面前。
這樣的時刻是很難得的。這樣的Frank也是難得一見的。
街道的燈光透過紗簾模模糊糊的映在窗上。窗戶隔音很好,模模糊糊有汽車和音樂的聲音傳進來。反倒是這樣,令人更覺得此刻是如此靜謐,靜到不想動一下,靜到不想有任何念頭。
毫無預兆的,Frank睜開了眼睛,眼中帶著些許煙霧,看了過來。
趙慕慈沒反應過來,對上了他的眼睛,剛好看到一個人初醒的樣子。
Frank抬起頭,發現趙慕慈正在看她。
於是起身靠在椅背上,揉揉眼角,問道:“幾點了?”聲音中也有幾分睡意。
趙慕慈早已移開雙眼,裝作在看別處。此時卻被Frank衣袖上的袖釦吸引了眼神。
聽到問話,趙慕慈答:“十點一刻。”
Frank聽完,欲待要走,忽然想起方才議論的話題,於是問:“查到了嗎?”
趙慕慈回答,查到一則潮樂公司提醒消費者甄別假冒產品的提醒廣告。隨後講了自己對整個事件的推測和邏輯。
Frank聽著,眼神漸漸清明起來,又變回了平日的精明模樣。他拿起茶慢慢喝著,直至趙慕慈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