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準備如工作日一般去律所加班。

早上七點多醒了。聽到窗外淅淅嘩嘩又在下雨。趙慕慈頓時有些惰意,直想就此睡過去,好過雨天出門。

又想到與Frank約好要談案子,於是掙扎一番,終於在八點半之前將自己逼出了門。

來到律所,居然一個人也沒有。大概人們都和她一般,被雨水逼停在了舒服的臥室。

一邊開機一邊小聲唱:“Monica~Monica is a warrior~An excellent warrior~( Monica~ Monica是一個戰士~一個優秀的戰士~”

堪堪忙到十一點多,遠遠看見Frank過來了。

他今天倒是沒穿西裝,身上是一件亞麻材質的淺咖色上衣,配一條發白牛仔褲和便鞋,倒是以往沒見過的樣子。

Frank往這邊看過來,瞅見了趙慕慈,抬手算打招呼。趙慕慈也衝他揮揮手。

不一會兒Frank過來了,說一起去吃飯。兩人一同往電梯間走去。

Frank:“我好像還欠你一頓飯吧?”

趙慕慈茫然:“什麼時候?”

Frank:“上次推人給我的時候,說請你的。”

趙慕慈恍然:“好像是哦。”

Frank:“原來你都不記得?早知道就不多嘴了。”

趙慕慈:“晚了,我又記起來了。”

依著趙慕慈的口味,兩人去九井澤吃日料。

等菜間,兩人聊起4A公司的案子。

Frank說,案件基本情形Julia跟他簡單說過,想聽聽她的看法。

看來是要在飯桌上談了,也好。

4A公司和肉醬公司的廣告合同糾紛,因為出現了對方公司報案,公安局介入的新情形,情勢還不明朗,所以客戶在上海當地法院的起訴,目前法官的意見是先走排期,在六個月審理期限內等待公安局的調查結果;

公安局這邊,客戶已經決定希望能提前介入,本來是要跟對方公司所在地的分所律師聯絡去申請檢察院提前介入的,但Julia聽說以後,更傾向於和Frank合作,於是在客戶上次到訪律所的第二天,由Frank出面聯絡了肉醬公司所在地熟悉的分所律師,提交了檢察院提前介入的申請。

趙慕慈先將基本案情和最新進展捋了一遍,繼續說道:

“現在案件的重點就落在公安局這裡。這個環節比較重要的事實有一點:肉醬公司與騙子之間是否存在業務往來或僱傭關係。

如果不存在,騙子這邊是否具備經濟賠償能力;

如果存在,騙子和肉醬公司之間是否有可能構成表見代理;

具體來說,如果騙子這一方有人原本在鵝肉醬公司擔任過相關職務,此後又私刻公章對外以肉醬公司的名義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合同從事經營,肉醬公司當然要報警維護自身權益;

但這種冒充行為在足以使第三方公司信任其為鵝肉醬公司的職員或代表人的情形下顯然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證據充分的話可以認定為表見代理。”

趙慕慈頓了頓,拿起水杯喝了一口,看著Frank:“所以關鍵點在公安局這裡,這幾個騙子是否跟肉醬公司有關聯。”

Frank微微點頭:“你很明白。”

趙慕慈略顯得意的一挑眉:“所以Julia才請出你這尊大佛。”

略微一想:“難辦嗎?公安局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