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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念之打算投資首城市新的“明心醫院”。
她預計的利潤非常可觀,足以秒殺所有的普通投資。當我看到草擬合同上那“基因工程”四個字的時候,我好像明白了什麼。
“基因工程”是米嘉森在“留方”裡秘密做起來的專案。
這麼多年,想必他用自己的親身實驗,已經解決了絕大部分技術上的難題。
確實,這個世界上有錢人太多了。
不可置疑的一點是,越有錢的人,其實越怕死。他們喜歡在一些事上,特別是生死攸關的事兒上,花費大筆的金錢。
錢對他們來說,其實就是一個數字。
但是生命只有一次,活著,那些數字才有載體,死了,那就什麼都不是了。
雖然這只是一份投資合同,但是我已經大致猜出了這醫院想要做出什麼專案了,很明顯,他們是要開始為富人服務了。
這樣的“基因工程”在倫理上,很明顯就是讓人不可接受的。
雖然法律上現在還是一個灰色的地帶,但是我感覺為了活命,有錢人可以凌駕在一起法律道德之上。
從法律文書字面上來說,任何的克隆人受不受法律保護這事兒,都沒有隻言片語的提及。
倒不是這是法律的漏洞,而是這種生命體,到現在都還沒有得到官方的證實。
證實他是否真實的存在。
沒有真實存在的東西,那就只能是臆想。臆想出來的東西,可有可無,木稜兩可。法律只會保護看得見的東西,不確定的事物,那只是一種不確定。
為不確定的東西立法,大家都太忙了,沒這個閒工夫。
“留方”中的克隆人,那都是真實存在的。
包括韓念之看到的“徐良”,以及那個水中漂浮的“徐良”的屍體,還有那個入室搶劫的賊人,他們到底是什麼東西,誰也沒辦法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
但是他們中間,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有兩個人,都是複製人。
所以,他們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護,這好像確實是一個盲區。在人們固有的意識裡,“人”這種東西,應該是從孃胎裡出來的。
而是實驗管道里冒出來的東西,可能那頂多只能叫一個“生命體”吧。
不過雖然是“生命體”,但那到底也是有思維有感覺的“生命體”。他們既然是從我們的身體裡復刻出來的,就應該跟我們有同樣的情緒。
他們在絕望的時候,所受到的痛苦,應該也跟我們傷心難過的時候,如出一轍。
想到這裡,我心裡就非常不舒服。
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是米嘉森的複製體,那個時候,其實我是想過結束生命的,大但是我一想到,我一旦死去,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羈絆,我都將不再擁有。
那一刻,我真的非常害怕。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生活地戰戰兢兢的。我一直在想,作為一個克隆人,我到底配不配擁有現在的生活,我所努力獲得的一切,到底是屬於我,還是屬於別人的。
這種感覺,一直圍繞著我,在那段時間,讓我惶惶不可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