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念之說的這就話,我當然明白她想表達什麼。

作為公司投資部門的負責人,就算韓念之在南山市沒有什麼人際關係,盧晉她應該也是認識的。

這人現在雖然表面上還是行長助理,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他是行長之位的最有力競爭者。

我摸著方向盤:“韓經理,我會考慮的,不過我不敢給你打最後的保票!”

聽了我的話,韓念之頓時輕鬆了不少:“這個世界上,誰也不能給誰打保票,只要有希望咱們就得把握住,就算最後是一場空,也不枉費來這一趟。”

開車離開後,我沒有回家,而是直接開車去了幼兒園。

這兩天,我心裡一直憋著一口氣。

我知道我暫時是找不到羅芳了,但蘇小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我不能饒了她。

感到蘇小萌工作的幼兒園時,我一問門衛,才知道蘇小萌在一個月前,就辭職不幹了,至於她後來去了哪裡,誰也不清楚。

站在幼兒園門口,我整個人恍恍惚惚的。

突然間,我看見一個女人牽著孩子的背影。

趕緊上前,我抓住那女人的手叫了一聲:“羅芳!”

那女人回頭,卻是一張陌生的臉。

趕緊道歉後,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車上。

短短十幾天,羅芳、陳韻、蘇小萌這三個女人全部消失了。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我感覺非常不真實。

第二天是週末。

我僱了個搬家公司,把家從紫羅蘭小區,搬到了韓念之“租”給我的房子裡。

韓念之這房子還不錯。

坐北朝南,鬧中取靜。

雖然離商業中心稍微遠了一些,但羅芳已經不在了,估計我媽也不會再去開那小吃攤子了。

眼看著小吃街開業在即,我想著實在不行的話,也不能把那攤位一直站著。

要不就乾脆退了吧,給真正需要它的人用。

我媽一聽,趕緊制止我:“沈江淮,我這身體眼看就要恢復了,整天在家待著也沒事兒幹,那小吃攤位,我得趕下去!”

我媽這話一點兒也沒瞎說。

她的身體確實已經恢復地差不多了,家裡原本兩個護工,現在也只剩下了一個。

見拗不過我媽,我也只好同意。

只是囑咐她不要太辛苦了,賺點兒小錢夠費用就行了。

我媽卻說不行:“江淮媽知道你現在負擔大,雖然這房子的錢拿到手了,但是外面亂七八糟的債務還是一大堆,媽得替你分擔!”

搬家完畢之後,我坐在陽臺上曬太陽。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一看來電,果然是盧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