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鄧娜分手之後,我沒有忙著回家。

我約了一箇中介去看房子。

紫羅蘭小區下個禮拜就要拆了,周圍的鄰居陸陸續續都搬走了,胡大媽提醒我趕緊租房子去,她說最近的房租漲了不少,再不租的話,估計周圍好房子都沒了。

於是,今天中午午睡前,我約好了一箇中介,打算去看個房子。

如果順利的話,這週末我就打算搬過去。

電話裡中介問我想租房子面積時,我說租個四室一廳吧,越大越好。

中介一聽:“先生,你們家人很多嗎?”

我沒正面回答他,這只是說:“現在就我跟我媽兩個人,不過以後說不定……”

其實我有一個想法,就是把羅芳一家也接過來一起生活。

雖然我知道這想法有些過於理想化了,畢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肯定是會產生摩擦的。我和羅芳是情侶,看對方的缺點都是美的,但別人能不能好好相處,那還真說不定了。

不過我儘量想往好的方面去做。

我愛羅芳,為了他我願意承受委屈,但是讓羅芳為了我承受委屈,我還是挺心疼的。

我媽那邊的態度,對羅芳不是很好。

她還是希望我能跟陳韻在一起,所以對於羅芳,她現在是牴觸的。

但我知道我媽這個人,她心軟。

我相信羅芳會努力去感化她的,不是有一句話說得好嗎,再冷的心,只要用心,也能把她給捂化了。

跟中介見面之後,他問我對房子除了面積之外,還有沒有什麼別的要求。

我想了一下:“離人民廣場不要太遠了,最好走路五分鐘之內能到,還有得是電梯房,這樣上下樓比較方便,要朝南的,我媽腿腳不好,這樣她不用下樓就能曬太陽了。”

說完這番話我,我都覺得自己的要求多了點兒。

我是租房子,又不是買二手房。

租房子都是暫時過渡,越簡單越好就行了,還附帶這麼多要求的,估計中介也是第一次見。

他帶著我看來好幾套房子,我進去之後都一一拍了照片。

其實我感覺都行,總體來說也都符合我心中所想的。

但是以後羅芳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她喜歡才是最重要的。每一張照片,我都拍得非常認真,在拍照的時候,我在心裡暗暗發誓,將來一定要一套大房子,讓羅芳成為裡面真正的女主人。

鎖定了幾套房子後,我對中介說我回去考慮一下。

之後我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是附近的一個商場裡。

在商場裡逛了一圈,我發現這裡的衣服越來越貴了。

一套看上去非常普通的西裝,價格最低也在五六千以上。

尋找了好久,我總算是找到了一家還算便宜的,兩千買了一套西裝後,又找了個乾洗店,把身上那套西裝乾洗了。

我穿上新買的西裝,給羅芳發了個自拍:這是我新買的西裝,你看看我穿著怎麼樣?

這條訊息發過去好長時間,羅芳也沒有回答我。

現在這個時間,她應該也不在做法,估計正在吃飯吧,畢竟兩個老人的行動都不是很方便,有個突然情況什麼的,確實是不好看手機。

路過化妝品櫃檯的時候,看著那琳琅滿目的商品,我想給羅芳買個禮物。

隨意拿起一支口紅看了看,價格在三四百塊錢。

正想買下來的時候看,我突然想到謝丹寧還送了一支口紅給我,於是放下了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