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現實(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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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李薇薇說著說著,眼睛開始留下淚水:“那是兩年前的3月14日……。”
兩年前,也就是星曆3510年,那年的3月14日就是李薇薇的丈夫,趙克之的死日。
趙克之原本是一家報社的編輯,與李薇薇結婚後來就辭職了,之後就靠寫一些無聊的小說賺稿費,倆人過著很平凡的日子……。
當時的李薇薇還不是聯盟的官員,所以沒有在[神代城]居住,但因為李薇薇的父親還是國家元帥,李萬威必須留在城內,因此,為了不讓父親感到孤獨,所以他們夫妻倆就在[神代城]附近買了一間房子,不時邀請邀請李萬威到家裡吃頓便飯……這個主意也是趙克之出的。
之前也說過,李萬威元帥對這位女婿非常滿意,實際上,李萬威認為趙克之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辛勤勞動,敬愛父母,也疼愛妻子,一個丈夫,一個男人該做的事他都做到了……趙克之死時,李萬威是繼李薇薇之後最為心痛的一人!
在兩年前,那正是[惑星聯盟]大力宣揚反貴族思想,企圖發動戰爭的**時期,當時聯盟政府的主戰派認識宛如就像綁架犯那樣,見人就抓,以用來擴充兵力……既然有主戰派的人,那就有反戰派。
那時的李薇薇還沒有參政,所以當時的反戰派是一個叫北條真的議員為首的。而北條真議員在那時建立了一個名為“維和在野黨”的組織,以招納反戰人士……北條真議員很明顯地觸動了某些人的利益,聯盟政府的高層當然想除去聯盟政府的高層,但出於名譽,所以遲遲沒有動手。
最後,這項“光榮任務”落到了[自立護國團]的手中。
星曆3510年3月14日,這一天,趙克之就按照平常那樣過日子,將原稿交到出版社之後就直接回家。在路上,趙克之經過一個名為“白有理紀念公園”的地方,那是為了紀念開國功臣白有理而建的,而那天,北條真議員和“維和在野黨”的成員正在公園內舉行著集會。
北條真議員之所以舉辦這次集會,目的就是要將和平的意識傳達給周圍的老百姓。這個集會只不過是一次官員與平民的一次交流,根本就沒有任何政治意義。而趙克之也根本就與這個集會無關,他既不是主戰之人,也不是反戰之人,無論聯盟的命運到底會如何,他都漠不關心,他只是想跟自己的妻子好好過日子而已……。
趙克之只是碰巧經過那裡,他本來也想立刻就離開,但不料,幾臺裝甲車突然駛過來,就停在趙克之面前!
從裝甲車上跳下了幾十名身穿紅色制服的大漢,他們一些人持著鐵棍,一些人拿著大刀,而且他們都矇住了臉……不過,所有人都認識他們,他們就是楊理信所養的暴徒——[自立護國團]。
[自立護國團]的成員來到公園之後,他們什麼話也沒有說,就這樣向市民舉起武器,亂棍毆打,揮刀亂砍!一時間,整個公園亂成一片,地上沾滿了鮮血,無數人倒在地上!
當時,維持治安的警察局就坐落在公園的對面,局裡還滯留著超過一百名警察,他們也看到了這幅慘狀,可他們卻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看著悲劇的發生而袖手旁觀……。
最後,有兩百多人在這場騷動中死亡,而趙克之也就這樣牽連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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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死後,我曾不下一百次向司法機關提出控訴,但都被無視了……。”李薇薇到最後還刻意補上了一句:“這樣的國家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聽完李薇薇的哭訴後,布魯金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布魯金曾不下十次到[惑星聯盟]訪問,但他都只注重文化藝術方面的事,從來沒有想過現在的聯盟居然有如此慘狀!至今為止,布魯金眼中的[惑星聯盟],眼中的[格塔羅斯]都是假象!就連過去的同學都是一副假象!
“為什麼?”布魯金問道:“為什麼要找上拉斯維亞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