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十幾年書,寫了幾年作文,混過寫手,當過槍手,淪為過代筆,做過編輯,今年二十一歲的我活的也算精彩。

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突發奇想寫這個故事,可能是被什麼刺激到了吧。

起了如此清新脫俗的名字,也算是對的起這個突然升起的念頭,思如泉湧啊!

好吧,一點真正的東西沒有說到,我想寫一個故事,一個90後的故事,準確的說是我所見到的九五,九六 ,九七,九八,身邊的這些朋友們。

起因,就是在車上,不知怎麼回事,想起了幾年前對九零後的鄙視,想起了有人說過我們是垮掉的一代。

想起了殺馬特的飄逸長髮,想起了我們被嘲笑的夢想,想起了曾經被視為電子毒品的電腦,想起了屬於我們那曾經摺翼的夢想。

我一個純正血統的九零後,一個喜歡拿起筆,一個喜歡寫一寫讓我自己都覺得幼稚的情詩,一個喜歡將生活的一切化成筆尖的老男人。

我想告訴我自己,我的夢想還在繼續,這個故事,真正的原因,可能就是為了能讓我堅持下去,我所謂的寫作夢想。

我是一個小白,一個純正的寫手小白,我寫的東西並不漂亮也不生動,甚至被人無數次的嘲笑,可是放不下,就是放不下,離不開就是離不開。

十五六歲的時候,我曾經有過一次在某個網站簽約的機會,也是那一年,我曾經獲得過我第一次的稿費。

雖然到現在也沒有看見我的文章出現在什麼地方,甚至連是哪家的雜誌社我都忘得一乾二淨。

我想寫這篇故事,我想告訴所有在接下來日子看見我故事的人,我想告訴他們,我們不是你們想象的模樣。

我們都是不同的,我不想有一份工作束縛我的生活,我想做我喜歡的事情,我不喜歡你們的生活,那不代表我是錯的,我想活出我的姿態。

這本書,沒有所謂的劇情,沒有所謂的情節,我想,我寫,如果說是書的話,更適合的說是一種隨筆,一種我對身邊所有人獨特的理解和看法,都是我看我聽,我聞我所知道的。

好吧,閒話到此,然後才是正題才是!

那天我坐在廣場旁的長椅上,我聽著我身邊的朋友不斷對我瘋狂的吐槽著他的生活和煩悶,還有他的女朋友對他所做的不講理的事情。

真的有些不太耐煩,誰對別人的生活都有點八卦,但是如他這般事無鉅細的告訴你之後,你竟然會覺得特別的煩。

人嘛,就是如此的不講理。

“你覺得,你現在想怎麼樣?”我納悶的問道。

“不想怎麼樣啊,就是跟你說一說,回去生活依然繼續,我依然受著他們的氣,也依然愛著他們。”

他楞了一下,有些理所當然的回答道。

“誒,那你就沒想著要離開這個家,離開這個你不喜歡的地方?”

我突然來了興致,問道。

“想啊,我怎麼沒想過,可是,楠軒,你知道不?我離開了家,離開了他們,是離開了這些苦悶的生活,可是呢?以後呢?”

“我還能真像小時候,受點委屈就離家出走,那我就真的叫傻逼了。”

“這是我的責任啊,我來報答我父母的養育,感謝老闆的賞識,回饋著她對我的愛。”

“兄弟,這些破事也就能跟你說說,在家,我怎麼敢告訴他們啊!我現在可是家裡的頂樑柱,最成熟的男人呢?”

他竟然有些自豪在跟我說著這些話,我愣住了,他卻站了起來,對我晃了晃手。

“走了,回家了,要不然老婆要著急了,這都快十點了!別跟你嫂子說我今天抽菸了哈!”

話到最後一句神色竟然有些慌張,我習慣性的對他擺了擺手,他對我笑了笑,轉過身去,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有些陌生了。

一個更年輕,更挺拔的身影彷彿出現在他的身後,一瞬間,我卻彷彿看見了當年那個他,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放蕩少年!

今年他二十四歲,如今的他接收了父親那個不算太大的公司,每天西裝革履遊走在各種所謂的精英面前侃侃而談,文質彬彬,絲毫不見當年那個一眼看去就是一個流氓的氣息。

他五年前就早早離開了學校,一切好像就在他離開學校的那一刻都變。十五六歲時的他,每天我們都胡混在一起,帶著我們這幫更小的少年,逃課上網,出去打架鬥毆,無法無天。

記得那時候喝多的他拉著我的肩膀,對著天大笑著。

“我要成為世界上最棒的吉他手,可是他們都不喜歡,他們不喜歡我拿著吉他的樣子,他們不喜歡我因為吉他什麼都不要。”

“他們不喜歡他們覺得我一拿著吉他,就像一個混子,一個坐吃等死的混子!”

“那好,既然你們毀掉了我的夢想,你們摔碎了我的吉他,那麼我就變成你們最不喜歡的樣子!”

那時候不懂事的我看著他有些紅潤的眼眶,嘲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