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就是鬼相機吧?”

李華看著小房間裡的老舊相機詢問道。

“沒錯,就是鬼相機。

這東西可以給鬼拍照,只要這臺相機成功的拍攝到了鬼,就能將鬼關押在照片裡。”

曹延華繼續道:

“這是很可怕的一個能力,上一任鬼相機的主人是一位攝影師,他成功拍攝到了一隻鬼,然後那隻鬼消失了。

接著相機裡面吐出了一張照片,照片裡的東西正是鬼的樣子,所以它有關押鬼的能力。”

李華聞言點了點頭,他雖然清楚鬼相機的能力,但是不能表現出來。

這可是總部之中的重要機密,你這樣莫名其妙的知道了,總部能安心?

雖然說,以李華現在的實力和地位,即使他表現出對這些東西的瞭解,並且不願意說原因。

總部因為他的功勞和貢獻,雖然會猜疑他的資訊來源,卻也不會過分的逼迫。

但是這沒必要。

就為了表示自己很懂的樣子,然後讓總部猜忌自己,引起信任危機,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

反正李華是幹不出這樣的事情。

左右不過是讓曹延華多費一些口舌解釋一下而已,也不妨礙李華什麼事情。

於是,李華明知故問道:

“如此重要的東西,不放在馭鬼者手中去解決靈異事件,反而留在這裡,就說明這東西很危險。

所以說,使用這個鬼相機,是有著什麼可怕的代價嗎?”

“沒錯,代價很大。

鬼相機正確使用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關押鬼。

但有兩個前提。

第一個前提是必須拍攝厲鬼的全貌,也就是把鬼的身體全部拍攝進去,如果少了一隻胳膊,一條腿,鬼相機都不能完成關押。”

曹延華解釋著,頓了頓繼續道:

“第二個前提是,鬼相機在拍攝過程中相機會有閃光,這種閃光有失控的風險,一旦失控,使用者會被關進照片裡。”

李華聞言笑了笑道:

“應該不止這兩個前提吧。

如果只是這樣的話,完全可以讓死刑犯去使用鬼相機嘗試關押厲鬼。

如果成功關押了厲鬼的話,即使損失幾個人,這代價也是很划算的。”

“沒錯,我們也有想過這個方法,並且嘗試過。

不過普通人在靈異事件之中,一般根本沒有機會給厲鬼拍照。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面對厲鬼的能力。

往往還沒有見到厲鬼的面,就全部死光了,還會遺失鬼相機,最後還是要我們派馭鬼者冒著風險,花費更加大的代價去拿回來。

得不償失。

當然了,這只是一個方面。

鬼相機其實還有一個可怕之處,那才是我們不敢過多動用鬼相機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