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浩然也是讀《孟子》的,讀的還是桃高更註釋的版本,那從師承上看,桃高更也算得上是錢浩然的半個老師,雖然雙方都不會承認,可錢浩然心裡會承這個人情。自然不會為難桃高更的後裔。

甚至錢浩然還會對桃夭照顧有加,把這個人情給還回去。

桃夭一開始也沒想到這一塊,但腦子不靈活的人,也不大可能一路走得到賒刀人這個序列,轉眼間就發現了,主要她自己不招惹是非,錢浩然絕不會主動為難她。

躲在書院後山,甚至還能為她避免很多麻煩,最重要的是……有如意玉盤和好吃的。

“那就這樣吧!”

桃夭又化成一團黑煙,案頭上的羊皮捲上的墨跡忽然消失不見,然後毛筆又開始自行書寫,將一份新的契約書寫出來。

桃夭給的條件大抵跟之前差不多,但要求也變多,主要是要求蘇文不得將如意玉盤帶離她一里之外的區域,若有需要,必須提前告知她;還有便是,蘇文必須負責她的一日三餐,還得有零食——主要是桃花糕和其他款式、口味不一樣的點心。桃夭還貼心地註明,如果某種糕點味道不錯的話,可以適當地重複,這不算蘇文違約,而“適當地重複”的解釋權,則歸於桃夭。

蘇文自然沒有意見——就算有,他的意見也不重要。

蘇文只確定一點,從今天開始,他就是有一個賒刀人當保鏢的人了——這一點,是他要求寫入契約之中的。當然不能寫得太直白,蘇文只是表示,如果在桃夭所在的範圍,有人要害他的話,桃夭理應出手救他——當然,如果敵人若比桃夭還厲害,讓桃夭感覺有生死危險,可以選擇幫或者不不幫,自保為上。

但蘇文相信,以他的性格和能力,基本不會主動招惹麻煩,招惹到連賒刀人都對付不了的麻煩,就更沒可能了。

“從今往後……可以算是高枕無憂了吧。”

蘇文心裡美滋滋。

有了桃夭,就算有像謝靈蘊這樣的傢伙,對他出手也不用擔心個人安危了。

“第三十六款十七小項這裡……需要修改一下……把‘應該’兩字改為‘必須’更加嚴謹一些,畢竟您可是一位賒刀人,不應該有這種文法錯誤……”

蘇文用委婉的語氣,將桃夭埋下的一些小坑指出來。桃夭都是在描述她該履行的職責時候,用上了許多含糊的字眼,乍看之下沒有什麼,可是當事到臨頭的時候,這些隨意的詞彙,就可以用來推卸責任了。

“哼哼……的確,沒錯,這樣可以了吧……”

桃夭語氣不善,可當蘇文指出她刻意留下的陷阱的是,還是從善如流,把內容修正。

蘇文拿起羊皮卷,又將內容反覆看了幾遍,發現不清晰的條款都一一修訂,確定過沒有陷阱之後,摁下了手印。

為了防止內容裡擁有陷阱,他甚至提出,如果有部分條款執行時不清晰,雙方必須協商處理,並且只簽訂了一年時間。

按照桃夭的說法,只用一年時間,她就能從失控的狀態走出來,恢復正常之後,便不再需要如意玉盤的力量,自然會離開。

蘇文對此自然沒有異議。他可沒奢望讓一個賒刀人給他打一輩子工,實際上,桃夭的腦子似乎還沒轉過來,蘇文是把她當成保鏢……而且是隻管飯不給錢的那種。

若不是桃夭的伙食……也的確費錢之外,蘇文的確是白掙的。

“不知內廠會不會報銷這部分開支……”

蘇文若有所思,他最後還是決定,不管內廠會不會給他報銷,先報上去再說。

不然一個月二十兩銀子……也就勉強能養活他跟桃夭,可得知道,家裡還有一隻貓和一頭貓頭鷹呢。更不用說,他一直心念念翠雲樓的姑娘……啊不,是翠雲樓的酒,聽說滋味很不一樣。他想試試。

“賒刀人的問題……解決了。”

蘇文終於鬆了一口氣。

締結契約之後,蘇文問起那些案件,桃夭毫不諱言地表示,沒錯,那個幫人許願的“神秘好人”就是她。她變成不同形象,遊走於江南道各地,跟人簽約,將多餘的超凡力量借出去,藉此壓制失控,保持理性。

但想獲得超凡力量,怎麼可能不冒風險?尤其是桃夭自身都是劍走偏鋒,利用規矩漏洞晉升賒刀人的傢伙,她締約的時候,也將自己失控的力量轉移出去一部分,讓其他人為她承受危險。

契約中的所有約束和陷阱,都是失控力量在左右。

也就是說,但凡從桃夭身上得到力量的人,一旦生出違約的心思,或者做了違約的事,那麼失控就會找上門,會被賒刀人的失控力量奪走生命或者其他的東西,最終被帶走的力量,都會變成桃夭力量的一部分,但對桃夭來說,也並不算什麼什麼好事。她就是因為力量太強大,晉升儀式失敗後才變成這個樣子,越多的力量反饋回來,反而會讓她走向更深層次的失控,然後她又得找更多人散去力量……不斷地滾雪球,最終形成一個惡性迴圈,然後最終到她無法控制之後,徹底變成一個沒有理性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