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眯了眯眼:“我之前讓你幫忙在我家門口立塊牌子,上面寫‘有本事來我面前偷’,你立了嗎?”

“丟的就是那塊牌子。”

“...”

“夥計,我清點了一下,再有一天時間,你家最值錢的東西恐怕就是那堆狐狸玩偶了。”

“由他去。”羅傑嘟著嘴道,“等這事過去了,我正好重新裝潢一番。”

“嘿,我就喜歡你這麼灑脫,哎呦,至少那賊把TT留下來了,那我先掛了哈。”

“...告訴根,小心點,還有,經常去地下室看看。”

羅傑結束通話了電話,理論上,一個小時,它又會響起來。

倒是很奇怪,按說以夜狐的本事,早就該知道威利.班克斯和石井尾蓮被關在在地下室了。

恐怕救人不是他的工作,而且老威利和石井也不願被救。

他們把神秘人賣了個底兒掉,雖然沒啥屁用,但神秘人還是不會放過他們的。

“那個,你有沒有想過,夜狐為什麼要一件一件偷你的東西,而不是一次性投光?”薩米爾給羅傑倒滿咖啡。

“這還用說,當然是慢刀子剁肉,折磨我唄。”

這一招非常奏效,每次丟東西,羅傑都覺得捱了一鞭子。

薩米爾點頭同意:“沒錯,他就是要整到你精神崩潰,但是...目的是什麼呢?”

羅傑指了指邁克爾手底那半完成的設計草圖:“還不是史塔克大廈的建設工程,說白了也就是錢。”

實話實說,這神秘人的操作雖然夠高明,但還不是羅傑這輩子遇上的最沒下限的。

考慮到爭奪的是紐約地標的工程,一點也不奇怪。

薩米爾皺了皺眉,顯然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但也沒有反駁。

就這樣,又一天過去。

根據巴尼的統計,家裡所有價值兩百美刀以上的東西,全不翼而飛了。

羅傑卻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哈,這一下,總算到頭了吧。

如果夜狐膽敢來公司繼續偷,那就太好了。

羅傑是個灑脫的人,千金散去還復來,更何況家裡那點家當只是他身家的九牛一毛而已。

正準備舒舒服服睡一覺,突然,電話又響了。

“額...麥克斯...怎麼了?”

“你問我,我還要問你呢!”

“...”羅傑有不好的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