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荒野,公路。

林奇已經走了一天一夜,沒有看到一丁點的村落和人煙,關鍵是連一輛來往的車輛都沒有!

大夏國的基建工作實在太好,十天半個月都未必能見到一輛車的荒蕪地帶都能修路。

林奇一開始還以為胖使者是開玩笑的,估摸著不久以後就來接自己了,現在已經放棄了這個想法,天璣真是想讓他走出去。

早知道,還不如讓胖使者打一頓,鐵鬍子雖然被打了個半死不活,起碼人家有車坐啊!

手機早沒電了,想和外界聯絡都不可能,林奇走得又累又餓,兩條腿也直打顫,再這麼下去只能啃野草了。

就在這時,他看到前方草叢閃動,一隻黑黝黝的野豬拱來拱去,單看體型少說也有二百來斤。

終於有吃的了!

林奇無比興奮,立刻摸出尖刀奔了過去。

與此同時,野豬也發現了他。

終於有吃的了!

野豬無比興奮,挺著獠牙朝他奔了過來。

公路上,一人一豬都很開心,都把對方當成了自己的獵物。

狹路相逢勇者勝!

野豬張大嘴巴,狠狠朝著林奇咬來,林奇一把抓住它的獠牙,另一隻手握刀削了下去,野豬的腦袋當場落地,炙熱的鮮血瞬間噴灑出來。

“哈哈,爽!”

林奇把野豬拖到旁邊的荒地裡,一邊開膛破肚,一邊生柴燒火。

……

花南省,花南城。

鄔燈死的第二天晚上,楊健就有了雍虎的訊息。

一個小兄弟告訴他,雍虎在七號會所喝酒。

七號會所在花南城算是很高階的場子了,雍虎殺了人後,竟然還敢大搖大擺地去喝酒,楊健實在驚歎於他的囂張,又或者是愚蠢?

楊健沒有通知警方,而是自己帶人過去。

報仇這種事情,當然還是親力親為!

二十分鐘後,六輛金盃車停在七號會所門口。

“那個傢伙還在包間裡吧……好,我這就上去了。”楊健掛了電話,拎著一個帆布包下了車,那裡面藏著一把雙管獵槍。

知道雍虎有槍,他當然也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三四十人跟著下了車,手裡拎著軍刺、鋼管,站在楊健身後。

這麼多人其實起不了多大用處,殺一個人一槍就夠,但楊健故意這麼做,是為了震懾其他同樣不懷好意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