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駱天明的建議下,洪錦寶將影片壓了幾個月,在五月份才正式上映。

影片剛剛上映,立即得到了大片的好評,駱天明一片成名!

香江由於環境特殊,古惑仔特別多,這些人大多特別推崇暴力。

受他們的影響,連普通香江民眾,也都非常推崇能打的人。

駱天明在影片中表現出極高的功夫,而且打的特別兇悍,讓觀眾一下子就喜歡上他。

和原版的託尼?賈相比,駱天明的功夫更高,長的也不比他醜,演技還更好,影片刻畫也更突出,獲得比他更高的讚譽,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有人評價駱天明,是香江功夫電影的又一座里程碑,將來必然能在影史上留下名字。

香江功夫電影大熱,要從李曉龍算起,而李曉龍的打鬥風格屬於寫實派,和真實的格鬥非常接近。

程龍則是詼諧派,將喜劇和打鬥結合在一起。

李蓮傑是宗師派,動作瀟灑優美,特別有宗師的派頭。

駱天明又開創了一派,可以叫做兇悍派,整個人如同原始叢林走出來的猛獸,極其悍勇殘忍,甚至都不用打,只是一個眼神,就能嚇的對手喪失鬥志。

這個評價,未免有些太高了,竟然將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子,和程龍、李蓮傑相提並論。

最可恨的是,評論中還順帶踩了其他人一腳,如洪錦寶、甄子單、趙雯卓等等,全都被列為第二等。

要知道,駱天明現在可是跟洪錦寶的,而且還是資歷最淺的一個。

要不是《拳霸》的劇本、資金都是駱天明提供的,這部片子怎麼也輪不到他來當主角。

現在有人把洪錦寶給駱天明當墊腳石,即使這話不是駱天明說的,洪錦寶也難免心裡有些疙瘩。

於是在《拳霸》上映的第二週,洪錦寶就把駱天明叫到辦公室,遞過一份檔案,說道:“簽了吧。”

駱天明接過一看,發現是一份合同。

他在和洪錦寶拍《拳霸》之前,就簽過一份合同,不然洪錦寶怎麼可能輕易幫他拍片?

那份合同雖然是新人合同,但鑑於駱天明的功夫和醫術,所以待遇還算不錯,收入三七分賬,年限是八年。

條件聽起來苛刻,但對新人來說已經很寬厚了,其他新人都是一九分賬,新人拿一,公司得九。洪錦寶給駱天明三成,已經很大方了。

而新的合同又寬厚了幾分,竟然是五五分賬,只是年限變成了十年。

八年變十年,也不算什麼問題,但最大的問題是,合同中居然規定,駱天明的所有商業活動,都必須聽從公司的安排,否則將視為違約,要賠償天價違約金。

這就有點過分了,要是洪錦寶再不讓駱天明拍片,駱天明豈不是從此就只能默默無聞?

所以駱天明指著這一條,堅決的道:“分賬可以是一九,我甚至不要錢都行。但是,這一條必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