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殺手給器官販賣組織打電話,要求他們加錢。

殺警察和殺普通人可不是一個價,這是殺手界的規矩,絕不能破壞。

器官販賣組織一聽說駱天明是警察,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駱天明雖然明面上沒找他們的麻煩,卻實實在在的給他們添了不少麻煩。

既然如此,駱天明這個人就絕不能留了,連李老闆也得一起弄死!

他們對付不了駱天明,只能同意加錢,交給殺手處理,他們自己去處理李老闆。

於是,當駱天明在外面溜達時,突然接到李老闆秘書的電話,哭著要他趕緊回醫院,有殺手要殺李老闆。

駱天明聽的一驚,李老闆在泰國無親無故,也沒有仇敵,誰會專門派人闖進醫院去殺他?

可現在不是探究事情真相的時候,李老闆畢竟是他的僱主,僱主出事了,他這個名義上的保鏢,就不能不管。

他急忙大車往醫院趕,可是在快要到醫院大門的時候,他突然感覺到強烈的危機。

駱天明的反應極快,二話不說就推門跳下了車。計程車還在行駛中,他突然跳車,後面的車為了避讓他導致一陣大亂。

可他已經顧不上了,因為他才剛落地,一枚子彈就打穿了計程車的車窗。要不是他早一步跳車了,此時腦袋已經爆成爛西瓜了。

但這還沒完,殺手一槍沒打中,立即追著駱天明繼續射擊。

駱天明被逼得連滾帶爬,不得不借助街上的各種車輛躲避。

只是那些司機也害怕,紛紛踩油門加速離開,那些距離還遠的,則都踩了剎車,根本不靠近。

一時間,這段大街上異常清淨,居然沒有一輛車存在。

沒有這些車當掩體,駱天明躲避的就更加艱難了,只好躺在街心花壇下。

街心花壇的邊沿不高,駱天明必須完全平躺在地上,才能勉強藏住,讓他一動都不敢動。

這還不算什麼,最大的問題是,殺手使用的是狙擊槍,駱天明身上只有一把手槍,雙方的射程相差太遠,只有殺手打駱天明的份兒,駱天明卻無法反擊。

駱天明當真是很少有如此狼狽的時候,當初他一個人打一個加強營,也能有來有往,最後生生將對方殺的承受不住傷亡。

可今天,在空曠的大街上,他真的沒有還手之力,讓他異常憋屈。

他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和對方耗下去!

這裡畢竟是鬧市區,泰國警察就算給那個殺手一點方便,也不可能一直視而不見,否則泰國的國家信譽還要不要了?

只要警察一插手,殺手就只能撤退,駱天明也就安全了。

但問題是,誰知道警察什麼時候來?等他們來了,估計李老闆都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