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駱天明回到警校時,不論是教官還是學員,都對他笑臉相迎,不少人還豎起大拇指。

原因很簡單,在放假期間,駱天明“巧遇”了一起搶劫案,他單槍匹馬、赤手空拳就抓住了四個手持長短槍的劫匪,連隨後趕來的警察都被鎮住了。

駱天明一戰成名,將來必然前途無量,警校的人,當然都要笑臉相迎了。

除了駱天明之外,其他學員也或多或少都遇到點事。

實際上,學員放假期間的行為,也是警校對他們的考核內容,那些以為放假了就可以放縱的人,都會被扣分。

不過陳永仁比較特殊,他在和女朋友約會的時候,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調戲,他就把那個小混混揍了一頓。

巧合的是,這個被揍的小混混,正是他未來的老大,傻強。

不得不說,緣分這種事,真是難以言說。

這件事不算大,但也是扣分了,因為陳永仁下手比較狠,超過了自衛的範疇。

如果陳永仁此時已經是正式的警察了,這件事根本不叫事,警隊的同事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還在警校的學員就不一樣了,對他們要求的比較嚴,這事就通報到了警校。

這也成了將陳永仁開除的藉口,在黃志誠選中他去臥底後,警校就用這個理由把他開了。

開除一個學員不是把人趕出去就完了,警校作為紀律部隊的一部分,必然要用這件事訓誡其他學員。

於是所有學員都在操場集合,然後由教官當著所有人的面,將陳永仁趕了出去。

當陳永仁揹著一個單肩包走出警校的大鐵門時,教官最後說了一句:“看到沒有?這就是不守規矩的下場,你們有誰想和他換嗎?”

這個時候,陳永仁回頭看了一眼,駱天明隔著大鐵門也看了他一眼,心裡嘀咕:“我想和他換。”

這不是說臺詞,而是駱天明的真實想法。

當了警察,受限制太多,很多事情不好發揮。

反倒是去當古惑仔,可以想做什麼做什麼,憑駱天明腦子裡的高科技知識,隨隨便便就能弄個財團大佬噹噹。

可惜,不行。

系統任務規定了,他必須在警隊裡發展。

收拾了心情,繼續接受訓練,可他的文科成績依然拖後腿,讓他的總成績始終無法拔尖,頂多是中上游而已。

成績最拔尖的人,原本是陳永仁,他走了之後,就是楊錦榮了。

駱天明和他一起學習,同樣的題目放在兩人面前,楊錦榮總是能又快又好的完成,駱天明就要磨嘰半天,真是讓他很無奈。

好在駱天明的風頭也不差,他的功夫打遍警校無敵手,連教官都不是對手。

很快,警校的學習時間就結束了,學員們將要被分配到各個部門。

駱天明畢竟還在警校期間,韓琛也不好給他輸送太多的功勞,只能偶爾讓他出出風頭。

所以,他最亮眼的長處,就是特別能打。於是,他被分派到了飛虎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