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第二屆自由搏擊大賽開始的時間還早,駱天明暫時閒了下來。

他本以為能過一段悠閒時光,沒想到萬父給他找了個麻煩事,相親。

算上穿越的時間,駱天明已經活了好幾百年了,可是從來沒和那個女人成親過。

上次在《黑夜傳說》位面,他想找個女人放鬆一下,都被第六感阻止了,他乾脆就絕了找女人的心思。

可是這一回不同,他這具身體是有老爹的。

在華人的傳統中,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老爹讓他結婚生娃,駱天明怎麼拒絕?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萬父第一次催婚了,早在駱天明剛滿十八歲時,就被萬父催著結婚,都被他以各種理由糊弄過去了。

這一次,萬父是下定決心了,不管駱天明有什麼理由,都必須結婚,否則就跟他脫離父子關係。

如果是沒有後代是不孝,忤逆父親更是大不孝,駱天明能怎麼辦?

要問駱天明自己想不想女人,他當然想!別以為他佛法三級,就無慾無求了。

問題是,他不敢啊!

最後還是萬父的一句話提醒了駱天明,萬父說:“你小子既然是我的兒子,繼承了我的血脈,就必須將我萬家的血脈傳下去!”

這讓駱天明猛然醒悟,對啊,上次想要碰女人時,使用的是沙悟淨的神軀。可現在他是魂穿的,使用的是萬宗華的身體,還怕洩了元陽嗎?

想到這一點,駱天明立即興奮起來,立即離開唐人街,跑到一個沒人認識他的酒吧,準備勾搭一個女人來試試。

可是他忽略了一件事,就是他現在是華人的相貌,一旦離開唐人街,就會處處受人歧視。別說勾搭女人了,不被欺負就不錯了。

雖然經過一次自由搏擊大賽,駱天明好歹也算個名人了,但外國人對黃種人都臉盲,加上想不到一個名人會出現在這樣一個一般檔次的小酒吧裡,認不出來也就不奇怪了。

於是,還不等駱天明出手勾搭,就被幾個小混混圍住了。

駱天明沒耐心和這些小混混敷衍,當聽到“黃皮猴子”這個詞的時候,他毫不客氣的操起酒瓶砸破了一個人的腦袋。

其他小混混一看,立即一起出手。可惜他們怎麼是駱天明的對手?被輕易打趴下了。

但讓駱天明沒想到的是,他本來只是和幾個小混混起衝突,可是當小混混都被打趴下之後,酒吧裡的其他人竟然群起而攻之!

原因也很簡單,就因為駱天明是個“黃皮猴子”,竟然敢打“高貴”的白種人,就是罪過,就要弄死他!

這讓駱天明大怒,出手再不留情,凡是敢動手的,全都腿斷胳膊折。

而且還讓他們折的很有技巧,表面看只是骨折,但想要養好卻不容易,即使恢復了,也無法使出太大的力氣,只能端個盤子茶杯什麼的,用的力氣大了,就會再次折斷。

這等於是殘疾了,可是在法律上卻不會被判定是致殘,罪名也就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