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行動前夜【27/100】(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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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急。”
城隍爺搖頭說到:
“欽天院是仙盟三院中人數最少,最神秘的一個,他們事務繁忙,咱鳳鳴國又是東土邊陲之地。
本官還聽說,前些時日,萬獸宗和北境那方出了大事,引了欽天監徐夫子,桃符院蟬衣仙尊兩位親自去那邊檢視。
這樣算下來,諸位高功過來,最少也得一個多月吧。”
“一個月?那確實綽綽有餘。”
江夏心中一定。
又和城隍爺寒暄幾句,和石榴打了個招呼,就打算告辭離開,不過就在要離開時,城隍爺卻突然拿出了一份文書。
“昨夜,有一名‘隱居’於郡城的妖怪過來,求本官給它一份契約文書。”
“和你有關,先看看吧。”
城隍爺面色有些古怪,對江夏說:
“本官在城隍這個行當裡,也算是有些資歷了。
也聽說過修士們馴服妖物為伴,卻未曾聽說,有妖將境的妖怪,要給一個不到煉氣期的小修士當伴的。
這訊息要是傳出去,江夏你可就真出名了。”
江夏眨了眨眼睛,接過城隍爺手中文書,寫的文縐縐的,但大體意思是,請城隍爺所代表的桃符院作見證。
大體意思是,妖將境狼妖,與人類修士江夏,簽下契,之後百年,守在江夏身邊,保護他安全無虞。
不是主僕,不是上下級,而是平級的友人契。
這個很正常,仙盟作為苦木境最強大的勢力,平日裡除了維護修士秩序外,確實也有見證各種契約的義務。
而這文書上已蓋了本地城隍,還有桃符院監察的私印,代表著桃符院見證了這個契約。
若是狼妖中途反悔,江夏就可以持契約,請仙盟主持公道。
不過最有意思的是,這份友人契最後,寫明瞭狼妖保護江夏百年,所需的報酬...
一個仙錢。
而狼妖在最下面寫的歪歪扭扭的名字,江夏看了好久,才看出來,那是“劉慧”兩個字,這傻妖怪,寫字都寫不好。
真如狗爬一樣。
“你可要想清楚哦,江夏。”
石榴抓著遊戲機,瞪著眼睛對江夏說:
“那個狼妖,和萬獸宗有關係。
雖然現在已是自由身,但你若簽了這契,可就是背了因果了。本怪勸你別籤,免得給自己惹來麻煩。
你這人,麻煩夠多了。”
“嘖嘖,就是因為夠多了,所以不在乎多一個。”
江夏從口袋裡抽出羅格送的鋼筆,唰唰唰的寫下自己的名字,以靈氣引動,契約成立。
“能讓別人信任的感覺真不錯,對吧?”
老江意味深長的對身後老四說了句,兩人走出城隍廟的那一刻,江夏閉上眼睛,在晶片通訊中,沉聲說到:
“蘇,還有劉慧,放下手頭的工作,收拾東西,今晚...咱們去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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