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還守在酒店門口,圍著的那一群兢兢業業的記者們,杜比目光悵然。

只能說記者這一群體真的是很可怕。

從任何角度上來講都是。

從法律上的角度上來講。

法律給予了他們自由報道真相的權利。

從民眾的意願上來講。

民眾們也希望能夠從記者們的報道里得知事情的真相。

特別是有關企業家和政府的陰謀之類的。

又因為記者和報社的後面實際上是站著政府和資本巨頭的。

這裡面的勢力錯綜複雜。

畢竟無論是政府精英還是商業鉅子,都知道控制輿論的重要性。

都知道不能把輿論和話語權掌握在某一個人或某一個組織的手裡。

所以這也就造成了記者和報社的身後雖然有很多龐然大物。

但又因為互相制肘的原因。

讓記者和報社在實際上獲得了很大自由報道的權利。

被報道出了醜聞的大佬,想要把醜聞壓下去。

首先要堵住的不是記者的嘴,而是其他同等層面人物的嘴。

在這個過程當中,就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進行犧牲和交換。

這也就讓在美利堅的記者們養成了可以說得上是“膽大包天”的脾氣。

對於這一群體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

別說是什麼超級英雄。

就算一些政府官員或者是大企業家,他們都不帶鳥的。

說要報道你,就肯定會報道你。

所以娜塔莎渾身是血的樣子,絕對不能被拍到。

一個特工如果被媒體拍到,甚至被報道在了報紙上,那就意味著這個特工的生涯已經結束了。

除非是極其重要的人。

否則無論是神盾局,聯邦調查局又或者是cia之類的機構。

都不可能花費大價錢把這個新聞壓下來。

還是那句話,得不償失。

當然了,如果娜塔莎是irs,也就是美利堅聯邦稅務局的人,自然就另當別論了。

這個起源於林肯時期,為了軍費而創立的組織。

雖然到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註冊于波多黎各的離岸私人公司。

但依然還是受僱於聯邦政府,並擁有武裝徵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