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趕亂婚(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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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對於村民來說,實在是天大的事情,所以,還是等過了年再說吧。
老管家又招呼各家去他那裡領鞭炮,村民也就散了。等人都走了,只剩下李厚一家,李厚這才說道:“大郎,你說的事情,可是要我等隨你一起遷往洛陽?”
這就是眼界提升的好處了,別人都矇在鼓裡,李厚卻也猜出一些家主的打算。看到李風點點頭,李厚不免嘆了口氣:“故土難離啊,只怕鄉親們不願。”
“爹,我願意跟著大郎!”二虎站出來跟老爹唱反調。
大虎猶豫一下:“我也願意。”
見兩個兒子背叛,李厚也一臉焦急地辯解:“大郎,我當然也願意跟隨在大郎身邊。只是,物離鄉貴,人離鄉賤,我等祖塋都在此地,這背井離鄉的,豈不是愧對祖宗。”
說著說著,就抹起了眼淚。
這個還真不是他矯情,對於古人來說,除非是迫不得已,實在沒有活路了,這才會選擇離開家鄉的。尤其是這些老陝,家鄉的情結更加濃郁。
李風搖搖頭:“厚叔,叫大虎留下,帶人經營祖產。你們夫婦和二虎,隨我一同前往。其他人家,都以此為準。家有長子,留在此地,其餘人等,全都隨我一起遷徙。”
想了想,李風又補充道:“大虎也到了婚配的年齡,可選了人家?還有村中適齡的男女,男可娶妻,女可招婿,然後隨著一同前往洛陽。成親者,都可以到忠爺爺那邊,領取兩貫錢,作為用度。”
“另外,周圍各村,只要有樂意隨同一起前往洛陽的,一併招募。”
這就是李風的計劃,以後無論是營建洛陽根據地,還是更加遙遠的東北根據地,都需要人啊,而他現在最值得信賴的,就是龍泉村的村民了。
而且在這個時代,還有一個挺有意思的風俗,叫做“趕亂婚”。民間認為,從臘月二十三之後,諸神上天,人間就百無禁忌,一直到年三十這幾天,隨便哪天都是好日子,都可以婚嫁。
所以民間的百姓,大多選擇在這幾日進行婚嫁,名為趕亂婚。
“大郎,結婚還有賞錢啊,那俺也要討個婆姨!”二虎聽了,也兩眼唰唰冒光。
李風瞪了他一眼:“沒你啥事,年齡不到,別想美事!”
看著兄弟蔫頭耷腦的,大虎在那嗤嗤笑。他都聽爹孃商量了,說是今年手頭寬裕,給他想看了鄰村的一位小娘子,據說生得很是俊俏呢。體格豐滿,關鍵是胸大屁股大,都說是個好生養的——嗯,這就是他所認為的“俊俏”。
李厚也面露喜色:“能遇到大郎這樣的家主,實在是我們的福氣啊。雖然事情急了點,但是趕亂婚嘛,哪有不亂的,一會兒我就去安排。”
把事情大致都安排完了,李風這才覺得一陣陣疲憊湧來。主要還是白天遇襲,那種後怕,直到這時候,才一起湧上來。
李風打了個呵欠,正要去早點休息,就聽羅剎在他身邊唸叨:“大郎,趕亂婚好啊,要不,你也趁著趕亂婚,把那李家三娘子迎娶回來算啦——”
這小子是哪壺不開提哪壺,李風眼睛一瞪:“羅剎,以後你不過了十八歲,不許成親!”
啊!羅剎咧著大嘴都傻了:我招誰惹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