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阿醜(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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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呼瑪不大放心,留在李風身邊。結果,弄得那個醜小子身上就跟長了蝨子似的,渾身都不自在。
而謝映登則笑嘻嘻地說起來:“風哥,這是阿醜,是從濟州東阿來京師的。叔父他們將爆竹弄出來的,我特意來向風哥報喜。結果阿醜這小子非得說要給你個驚喜,就在院子裡放了一個。他還裝作山賊要打劫,這麼大人了,學什麼不好,非得學山賊草寇的做派,說你什麼好呢——”
“你你你——都是你叫俺做的好不好!”那醜小子急得腦門子上青筋直蹦。
謝映登踮著腳尖,拍拍對方的肩膀,他雖然在同齡人之中,已經算是長得高大,不過和醜漢相比,還是差了一大截:“阿醜,不要在意那些細節嘛,來,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風公子,快點叫風哥。”
醜小子則咣噹著大眼珠子:“好像年齡還沒有俺大呢。”
李風盯著他瞅了半天,忽然問道:“你可姓程?”
“嗯?”那醜漢一愣。
李風心裡更有底了:“可是名為咬金?”
“你怎麼知曉俺的名姓,肯定是謝科,小科子告訴你的對不對?”醜漢覺得小科子這個名字叫起來挺順嘴的。
果然是你!李風的嘴角也浮現出笑意,一想到“咬金”這個名字,他就想笑:能取出這麼接地氣的名字,肯定是財迷啊!
至於這廝歸唐之後,又取了個文縐縐的程知節,就頗為無趣了,還是咬金好,聽著就喜慶。
而且程咬金的出身,其實也不差,祖、父也都是官員,絕非像演義裡所說,是個私鹽販子。要知道,隋朝的時候,鹽鐵都是開放的,哪來的私鹽販子?
想不到,這貨竟然跟謝映登還是舊識,估計兩家是世交吧。
於是,把人都讓到屋裡,呼瑪也去了教室。臨走的時候,這胡女還很認真地告訴李風:若是論起馬上功夫,她肯定不是這醜漢的對手。
這樣一來,程咬金才感覺賺回了一些顏面,朝著李風叫了一聲“風哥”。畢竟,他雖然嚮往江湖遊俠、綠林大盜那種無拘無束的生活,但是自幼也是讀過詩書的,聽說過風公子的大名。
“咬金,你那個巡山大王實在太Low了,不如叫混世魔王的好。”李風瞧著程咬金那濃濃的眉毛以及不安分的五官就想笑。來來來,趕緊合個影兒吧,把你的醜臉變成永恆。
阿醜這個小名,估計是賴名好養活。這貨肯定好養活啊,就是最後落了個名副其實。
雖然不知道啥是Low,但是程咬金還是大致聽明白了,不由得擊節叫好:“混世魔王,還是風哥你這個厲害,聽著就霸氣!”
其實,程咬金加入瓦崗軍,也不是像演義裡那般,截了皇槓,這才反上瓦崗山的;而是亂世之際,他組織鄉勇,護衛家鄉,後來被李密賞識,這才邀請加入瓦崗軍。也算是過了當山大王的癮。
逗了程咬金幾句,李風就從謝映登那裡要來鞭炮的成品瞧了瞧,大致跟後世的樣子差不多。而且無論鞭炮大小,捻子都比較長,這樣放起來比較安全。
畢竟這時候的人沒放過這種鞭炮,點著之後,估計還都傻傻地站在旁邊不知道跑呢。
“走,出去試試效果!”李風招呼小奴奴一聲,一起去了大門外。當然要在街面上放,就當做廣告了,反正這時候,也沒有禁放令。京城怎麼了,也得在鞭炮聲中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