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菲家買車了。

買這輛車呢,不太費勁,畢竟現在多少錢的車都叫車,一個交通工具為了家人方便,這次兩口子倒是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現在吳湄搬到了高新區住,譚菲想回孃家如果是晚點的時間,那根本過不去,打車來來回回就四十塊錢出去了,想來想去還是買了。

上次打完,回家以後她也反反覆覆想這個問題。

想啊,能不能心平氣和和丈夫好好相處,不要針尖對麥芒。

其實就是忍不忍這麼回事兒。

忍吧,不爽!

不忍吧,那就幹。

孩子的老師找家長,問譚菲是不是和丈夫總打架,從學校回來,譚菲就一直想這個問題。

她或許已經沒那麼愛她丈夫了,但她愛她的孩子。

一個家能成就一個孩子,一個家也能摧毀一個孩子。

說買車的時候,她一開始多少是有點不太願意,覺得丈夫會開著車到處跑,像她弟那樣的,開車不就當身份的象徵嘛,可你有啥啊,裝啥啊。

說說話,丈夫講了幾句不太好聽的,也是脾氣臭,脾氣說來就來,按照譚菲以往的個性,她都是直接開懟的。

這個家你付出我也付出了對吧,那憑什麼你說話就得壓著我?

因為人憋氣,首先想到的就是講對方最不愛聽的話,我要刺傷你!

說了一句,丈夫的臉色也變了,然後譚菲就收住了。

她看到她的孩子哭了。

那就買吧。

自己也是儘量上班的時候和大家談談高興的事情,和孩子班上的家長也互相溝通溝通。

吳湄給女兒開門,讓女婿進來。

“你爸買了涼皮,吃一口吧。”

女婿說好,正好餓了。

吳湄;“快洗洗手,你愛吃辣的,一會我給你炸點辣椒油,拌上肯定香。”

譚菲丈夫:“謝謝媽。”

“謝啥,一家人。”

譚菲把手裡的袋子遞過來,買給侄子侄女的衣服,老公也還是不高興,但譚菲買了就把價格露出來了,小孩子的衣服不用買太貴的,反正還會長身體的,她老公叨叨兩句,也就沒在說別的。

“這有二美拿過來的,你看看要不要挑一挑。“

吳湄接袋子:“這挑啥,哎呦以後能撿樂樂的衣服也挺好的,你說這孩子說命不好其實也挺好的。“

“就幾件衣服,就好了?”

吳湄伸手拉女兒進門。

譚菲丈夫一直盯著手機看,手機響,他起身。

“我出去一趟啊。”

“這都要吃飯了,你去哪兒?”譚菲問。

“出去辦點事兒。”

譚菲丈夫開了私車,單位有人幹這個,他打聽了打聽,這活兒也不太累的,就想著能賺點就賺點吧,最近譚菲已經很少嗆他了,這車不是讓他買了嘛。

兩口子過日子,打是真打,但不至於說有多大的仇恨,不吵的時候他吃什麼也會掛著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