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有得必有失!

生活嘛,得自己多寬慰自己一點。,更多好免費閱讀。

二美去檢查身體,基本上是沒什麼問題的,醫生都要比她更瞭解她的身體狀況。

可……

沒敢要。

還是那句話,她害怕!

不是不著急,不是不害怕,但就是怕也沒用,一邊給自己做心理建設,一邊轉移注意力。

張嫻沒了。

挺了兩年以後,還是走了。

走的那天,她父母都鬆了口氣。

作為父母,他們已經盡了所有的力氣,張嫻她媽還是哭出來了,以為沒有眼淚,但到了這個瞬間還是流淚了。

“張嫻啊,怪媽嗎?你走了媽竟然鬆了口氣,媽不是個好媽,當年要是沒貪圖譚準條件好也就不能讓你嫁,明知道人家都不願意……”

張嫻她弟給姐姐穿著衣服。

人走了,張家人從譚準的房子搬出去了。

可譚準可不肯住自己的房子了。

開玩笑,好好的房子死了人,他怎麼住啊?

晦不晦氣啊。

譚準和吳湄商量,打算把房子賣了然後換個地方,高新區他住的這一帶房價又漲了,倒手的話不太難,好賣不說還能賺點,他再換個差不多的房子不就好了,面積小點這樣一來一去,還能賺一筆。

譚準開車回家,和吳湄講:“我剛接到電話,通知我後天去法院。”

打官司也打了兩年,期間各種不滿意,現在給的錢依舊不滿意,但怎麼說也是比以前多,律師的意見,還是收吧,譚準也不想折騰了,成天和這些事兒過不去,太鬧心了,再說不也賠錢了,估計再多人家也不能給了。

吳湄歪在床上兩天,看著小孫女笑,她只想哭。

傻孩子呦!

你說你命多不好啊,媽媽徹底沒了,以後爸爸也指望不上。

摸摸孩子的臉,把孩子抱得緊緊的。

可憐自己孫女。

想想別人家的孩子,這麼大正是被媽媽抱在懷裡的時候,怎麼哄都不夠,怎麼愛都不夠的,自己家的啥都沒得到過。

“大概能賠償多少錢?”吳湄問。

譚準:“差不多九十多萬。”

吳湄點頭,有這九十萬以後的生活至少有靠了。

她不是想拿兒媳婦的賣命錢,可沒有錢這孩子怎麼養?

孩子肯定不能給她姥姥和姥爺,孩子姓譚,自然是姓譚的人養。

“張家你打算給多少?”

譚準皺眉;“還給他們?”

孩子在他這裡,他得養啊,那憑啥還要給姓張的錢?

吳湄:“人家的女兒,人家女兒的命換來的錢,你不給?還想打官司啊,現在法律是不是說,人沒了這錢也得平均分啊?”

“沒有吧?”

“你去打聽看看,問問律師,能少給就儘量少給,不是我狠心,這是孩子媽媽留給孩子的,我不會亂花孩子的錢,但錢給了姓張的也沒用啊,人都沒了能留給孩子什麼,也別說什麼舅舅親,舅舅結婚就啥用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