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力的話,趙旭自然是從善如流,直接從櫥櫃裡拿了一個陶碗,在水缸裡舀了一碗水,走出院門兒,冷氣直衝鼻子,他舒展了下手腳,擴了擴胸,覺得精氣神兒恢復了不少。

晨曦初照,外面一片白雪皚皚,趙家村是坐落在一個山坳裡的一個小村莊,山坳中散佈著幾十間房子,大多是破破爛爛的,偶爾有幾間看樣子還不錯,是村裡比較富裕的家庭。

蹲在屋簷下,趙旭從系統空間中拿出一條做舊的棕色毛巾,一把古代款木製牙刷和木盒,開啟盒子,裡面裝了滿滿一盒牙粉,為了不在古代受罪還不能引起別人的好奇,趙旭是方方面面都考慮到了。

洗臉刷牙之後,趙旭把三樣東西放進了屋裡,趙大力已經把疙瘩湯下下去了。

“麵疙瘩剛下去,哥,你家裡好像沒鹽了。”

“鹽?有的。”趙旭直接走到櫥櫃前,把手探了進去,裝成拿鹽的樣子,手一翻,一個裝著十斤鹽的黑色陶罐就出現在了手上。

他把陶罐放好,順便又取出一套罐豬油放了進去,接著,又掏出了各種裝滿了調味料的小陶罐,把櫥櫃的一層擺了個滿滿當當後,才滿意的點了點頭。

做完這些,他用小木勺舀了小半勺鹽直接放到鍋裡。

“行了,一會吃了咱們就出發。”

不一會,疙瘩湯做好,趙旭招呼著趙大力飽餐一頓後,把碗一放。

“把火滅了,回來再收拾,咱們趕緊出發。”

.....

吃過飯之後兩人直接開始趕路。

趙旭全副武裝,腰上掛著一把這個身份本來就有的短刀,刀的品質在這個時代應該算不錯,至少不會出現捅個野豬把刀給捅斷的情況。身上揹著那把三石獵弓和箭囊,外披蓑衣頭戴斗笠,身後跟著差不多打扮的趙大力,一腳深一腳淺的跟在他身後。

兩人這副打扮在這個年代並不常見,漢唐以前,雖然對於武器的管理很寬鬆,不過一般百姓也沒有財力買把武器整天帶在身上炫耀,古代的武器是很貴的。

如果不是趙大力家境在平民中還算殷實,趙旭是打獵的高手,經常有收穫,這一身行頭普通老百姓想都別想。

北方的冬天還是很冷的,尤其是朝歌縣靠近淇水,更是溼冷,兩人身體素質都很不錯,加上趙家村離朝歌本就不遠,不到一個時辰,兩人就趕到了縣城。

朝歌,是商朝國都,商王盤庚時期,將商的國都遷於殷,武丁、武乙、帝乙、帝辛四個帝王以殷為都,商紂王執政時期擴大殷都至於沬邑,大修離宮別館,稱為朝歌。

在作為商紂王的國都時期,朝歌達到鼎盛,歷史記載朝歌非常繁華。

不過,那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現在的朝歌只是魏郡下的一個普通小縣。

因為下雪,縣城的街道上的行人寥寥,縣城內最繁華、商鋪最多的街道上的行人也只是零零星星、並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