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逼迫就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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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莉盯著他看了會兒,這才微微頷首,豎起三個手指:“你一共要拿出三首歌。”
李睜挑眉:“給對方?對方是誰?免費還是費用照付?”
喬莉螓首輕搖:“給公司...對方是滾雪旗下歌手,誰還不確定,春晚那邊臨時空出了一檔節目,嗯,大約四分多鐘吧,剛好夠一首歌...價格的話,6萬一首,小咖頂流的標準。”
李睜沉默了片刻,嘴角泛起一抹輕笑,慢慢道:“喬總,你覺得這樣的價格合理嗎?”
不用喬莉回答,又掰著手指道:“我釋出的第一首歌《短髮》,就賣了8.5萬,寧姐的單曲《但願人長久》,到目前分到了16萬,譚光月的專輯兩首歌,目前分到了29萬多,許巧玲的專輯一首歌,目前分到了25萬多...”
“李睜。”喬莉打斷他,神色嚴肅,凝聲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你的作品實際價格遠遠高於6萬,但,上春晚的機會不能單純用金錢衡量,公司爭取到這個機會,是用了很大的人情的。”
李睜平靜道:“這就應該我來買單嗎?”
喬莉怔愣了一下。
李睜慢條斯理地繼續說:“喬總,我是公司的簽約歌手,不管是唱片製作,宣傳,銷售,包括日後的商演,代言等等,成本投入都應該由公司來承擔,這點沒錯吧。”
“這點是沒錯,可春晚...”
“可春晚是額外資源,對吧?”
李睜吐了一口氣,道:“那就...算了吧。”
李睜的心有點灰,倒不是對喬莉有意見,而是對公司,喬莉畢竟只是音樂副總監,部門的事情能夠拍板做主,而公司的決策權不在她。
是,合同之外的資源,公司是沒有義務免費提供,歌手想要得到,付出一些也是無可厚非,本來嘛,歌手與公司之間就是一種交易關係。
可凡事都要有個度。
圈內對詞曲人作品的價格,有一個預設的衡量標準,甚至要先於咖位的對應,那就是前一首歌的價格。
不說許巧玲,就說譚光月,按照圈內唱片總銷量,首月2.5至3.5倍的預估定律,取最低的2.5倍,李睜首月分到29萬多,總分成會達到72.5萬。
一首歌,那就是36萬多。
公司只給他6萬一首的價格,足足少了30萬,三首就是90萬。
相當於上春晚這個機會,要他自費90萬。
他這張新專輯的總費用才多少?一開始是80萬,後來提到了百萬,用於宣傳的,也就是90萬左右吧...
上春晚的最大目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宣傳他的專輯。
這玩笑開得是不是有點大?
氣氛變得冷場。
喬莉表情有些無奈,沉默了好一陣,才道:“李睜,我知道你心裡不舒服,但為了你的專輯,你就適當讓一些步吧。”
李睜看看她:“有些步可以讓,但有些步不能讓,唱片分成我可以讓一個點,這是極限,而詞曲人的自主權,我不會拿出來作為交易。”
喬莉啞然地張了張嘴,又合上,眉眼間透出一抹糾結,片刻後,檀口再度張啟:“超一線的宣傳費標準,120萬起步,劉明量很可能達到150萬以上,你只有60萬宣傳費,太少了。”
李睜一呆:“60萬,怎麼可能,我的總費用不是百萬...”
喬莉按按手:“你聽我說,你專輯立項時定的費用是80萬,後來我是答應過你百萬,但現在上頭沒有批下來。”
說罷,將那份劉明量的銷售預估表遞給李睜:“你拿去吧,我再幫你爭取爭取,你也考慮考慮。”
看喬莉單方面結束對話,李睜也沒說什麼,起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