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第三十八章 另類女僕的終身契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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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聽後發呆了足有半分鐘也沒什麼反應,於是我生氣了,因為我覺得他沒有立即接受我有異能這一事實,簡直不能原諒。當然我是不講理了一點,可這也是撒嬌的一種。後來我還想到了許仙和白娘書,忽然覺得我娘也許說得有道理,他如果真的不能接受我異於常人的事實怎麼辦?
所以我跑了,死活不見他,還說要與他分手。其實我才不想這樣,其實是有點害怕。我不過是借題發揮,撒個嬌罷了,只要他哄哄我就沒事。不過沒想到他三天不理我,沒有電話,也不上門道歉,害我又傷心又後悔,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可是在第四天早上,他冒充收物業費地人,騙我開了門,闖入我家,然後不由分說就把我帶到他家去,其行動地過程和綁架也差不多。
“光天化日,你強搶民女呀。”我氣鼓鼓的,可實際上根本生氣不起來。
“小姐,我來提醒你履行未到期地合同。”他說得一本正經。
“我什麼時候和你有合同?”我有點心虛的問。
他笑得胸有成竹,“難道你忘記你當我貼身女僕外加近身保鏢的事了?當時我們說好,如果你在日本不能好好保護秀,剩餘的服務時間就做雙倍處罰,對吧?”
我無語,我語結,我沒話講,因為我忘記了這件事,經他這麼一提醒,才想起確實是這樣,我還欠他四十天女僕的服務期。
“不能抹掉嗎?我可是救過你的命。”我試圖抵賴。
“公事公辦。”他可惡的一點不退讓,“不過鑑於你救過我的命,我有另一種報答,以身相許這種事情聽起來不錯。”
“切,我才不要哩。”我知道他在調戲我,但我不能微笑出來,我忍。
他依然一本正經,“那麼合同的事就這麼定了,但是我們可以修改一下細節。比如,你不用做女傭的工作了,陪睡就可以。”
“呀,黃色!”我捂住耳朵。
“好吧,我換一種說法,就叫愛情吧,這一條透過。”最恨他用這種嚴肅正經的臉色說調笑的話,這讓我食指大動,恨不得立即撲倒他,欺侮欺侮他才能解恨。
“還有,我們每天至少要擁抱一小時,親吻五次以上。說明,是舌吻,不是碰碰嘴唇就算了。”
“我不要。”
“做不到就加刑期。”他拉住要跑的我,把我困在他懷裡,“我奉勸你一句,別和我談生意,不如乖乖就範,不然你只能更倒黴,不怕實話告訴你,我有本事判你一個終身監禁,信不信?”
我表面上哼,心裡微笑著。
……………………六六有話要說………………
今天過後還有一章,如果老闆允許,還有一個外篇情書,很好玩的。
釋出最後一章的時間,我現在不知道,要協調出版,之前我老闆說應該不會太久,大家請注意我的作品相關,釋出最後一章時,我會在那裡通知大家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