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維先從包中拿出一張畫像:“我想知道這人現在在什麼地方?叫什麼名字?”

老十四接過畫像看了看,楞住了。

譚維先馬上發現了不對:“他認識他?”

“這個分局的偵緝大隊的大隊長。他叫黃駒。錯不了!是他!”

譚維先問:“你怎麼確定是他?”

“我們的人被他抓過,我去贖人,找過他幾次。他收了我們五千法幣。所以我記得他!主要是這裡。”

老十四點了點畫像上的脖子處的一顆痣,那痣上還有一根毛。

譚維先說:“這個人可能是日特。我希望你保密。”

老十四說:“放心!我也是組織上的人了。知道這些。我保證,除了我,沒有其他的人知道。”

譚維先從包中又拿出了一萬法幣:“請你的人幫忙盯著他,看他與什麼人接觸,去過什麼地方。”

老十四收了錢,答應下來。兩個人定好了聯絡方法,譚維先便回到了住處。

譚維先走後,老十四收了一萬法幣,高興地喊來了徒弟。

“給你一個任務,去盯一個人。”

徒弟已經有好幾年沒有任務了,聽了這話,馬上來了精神:“我七師伯來信了?”

老十四沒有說不是,只是嗯了一聲。然後拿出了那張畫像。

徒弟小十七一眼就認出了那人:“師傅,這不是那個警察局的狗傢伙嗎?盯他?”

老十四說:“就是他!注意了,不能讓他發現你。死死地盯住他,要知道他去什麼地方,見什麼人。”

小十七說:“我知道啊!”

“你知道?你怎麼知道?”

小十七忙解釋:“上回小二十二被抓了,我們不服氣,便準備搞他一下。你不是下令不讓我們行動嗎?這事最後就沒做成。但是,之前我們可是做足了功夫,跟蹤了他十多天。所以,我們知道他的一些情況。”

老十四讓小十七將跟蹤的情況說了一遍,然後,便出去了。

譚維先從老十四那裡出來,便回到了住的地方。這是一個小院,租的。他們三十多人,不可能全住在一個酒店,那就太顯眼了。如果分開幾個酒店,又不方便。於是,譚維先便租了一個院子。

本來這事可以交給軍統長沙站去做。但是譚維先不想讓人知道他來到了長沙。那樣的話,就會在眾目睽睽之下。

這個院子原本是一個大戶的房子,一共有十五六間房,圍牆又高,再適合不過了。

而且,這個院子原本就有電話線,長沙大火之後,這家人離開了長沙,這電話就停了。

這事難不住軍統的人,馬上將線路修好,又去電話局辦了重新接通的手續,便可以使用了。

電話就在會客廳中,它響的聲音馬上讓一個隊員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