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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那音聽完了,破案專家說話了。“本來,他們只是準備針對某一桌的人下毒,但是,小隊長擔心下錯了毒,錯過了那一桌,所以,他們給所有的人都下了毒。”
事情清楚了!
特工總部的那個大隊長很快就被審訊了,在審訊室中,他不肯說實話,便給他上了刑。
不料的是,上刑之後,那個大隊長竟然服毒自殺了!
死前,那個大隊長痛苦的說:“有人給我……服……”
審訊人員在他的體內,查出了毒液的存在。
這讓日軍憲兵司令很惱火,你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上刑後快要鬆口的時候死了。
馬上,又開始分析了,那個大隊長死前,說的那話的意思?
有人給我……後面是什麼?給我錢?給我權?給我美女?最後,給我下命令?
對!應該是有人給他下了命令!
後面的服……是什麼意思?
服從命令?服裝?服從?服毒?
最後,他們想到了一個問題:服毒!
其他的服,沒必要在死前說出。一個人死前,要說的肯定是最重要的話。不會為了服裝去說。結合他中毒而死,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這個大隊長的毒,不是他自己服的毒,而是別人下的毒。
在這個大隊長在抓進憲兵司令部時,身上都搜查了牙齒也檢查了,沒有毒牙,身上沒有毒。但是,就在審訊的時候,卻被毒死了!
法醫官對屍體進行了檢查,發現了一種毒藥,叫沾衣十八拍。
這種毒,可以被人偷灑在目標人的身上。只是依附在衣服與面板上。不會讓目標人中毒。但是,如果目標人的身上有傷口,那麼,這毒就會乘虛而入,進入人的體內,產生巨毒,讓目標人立即斃命!
這個沾衣十八拍很貴,一兩要一根大黃魚。所以,它沒有在市場上流通。另外,如果在十二個時辰,也就是二十四小時後,毒性就消散了,再也毒不死人了。
醫官驗完,就是審死官上陣了。
“對方知道我們會對這個人進行審訊,會對他用刑,所以,他便提前給目標人的身上投放了沾衣十八拍。正好,我們按照他的計劃,對目標人用了刑。結果就是,毒發身亡!”
隨後,調查人員對大隊長進入憲兵司令部後所接觸的人進行了調查。發現,他進來後,接觸了七個人。
三個下級,是向他詢問情況的,那些人被排除了,一根大黃魚一兩的毒藥,他們不可能買的起!
除了那三個人,有兩個同級的人,這兩人與大隊長接觸,不遠處都有人,他們應該沒有時間去灑沾衣十八拍。
最後,只剩下兩個人,丁默邨,李士群!
這兩個人都與那個大隊長接觸過,他們之間還遞煙接煙,靠的很近。
審訊丁默邨與李士群?
調查小組的人將情況彙報給了日軍駐中國軍的高層。有些事情就不是他們能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