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 搶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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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條罵了一句:“認識我還用槍對著我,準備殺我?你的良心大大的壞!”
小頭目說:“是處長讓我們乾的!”
“你們的處長呢?讓他來見我!”
“太君!處長去閻王殿了!”
小頭目指著躺在地上不動的處長說。
二條走過去,踢了處長一腳:“你以為死了就不用受處罰了?來人,將他送到七十六號,吊在他們的大門外面。就說我說的,三天內誰敢放屍體下來,我殺了他的全家。”
王勇應了聲,讓人將那個屍體丟上了車。
辦完了這事,二條問:“馬龍在哪?”
小隊長點頭哈腰地就二條帶上了二樓。二條進去看了一眼,轉身便走。對王勇說:“將馬龍帶走。”
王勇等人上前拖著馬龍就走。七十六號的人沒有一個人敢出聲,處長馬上要鞭屍了,他們不想鞭屍。
直到二條一行人離開了,小頭目這才去給七十六號總部打電話。七十六號的人一下子都傻了。這叫什麼?拿馬龍去釣魚。結果餌卻給鳥吃了。
更讓他們氣憤地是,一個小時後,一隊日軍過來了,在七十六號的大門外的一棵樹上吊了一具屍體,正是那個處長的屍體。
日本憲兵命令:三天內不準收屍!
這時候已經到了五月了,天氣氣溫在升高。三天不收屍,肯定會臭。不臭的話,吊一個死人在那,看著都心悸。
但是,沒有人敢出頭收屍。李士群也不敢出門。他知道,這是二條對上次七十六號幫梅機關害武鋼的懲罰!
二條帶回了馬龍,帶到了特務處。
在特務處的審訊室,二條親自審訊了馬龍。
換了一個裝,換了一種聲音的周雲也參加了審訊。
馬龍沒有認出周雲就是“長官”。
二條命令給馬龍上了三道大刑,馬龍終於“受不了”,投降了。
一般的人一道刑都受不了,能挺過三道,也算一個人傑。
其實,馬龍還能頂的住,如果不是“長官”通知,他肯定會死在刑架臺上。
馬龍一降,周雲馬上喊軍醫官過來,給馬龍治病療傷。
在二條堅持要“投名狀”的情況下,馬龍說出了軍統上海站的行動隊在市區內的駐地。隨後,馬龍暈了過去。
這很合乎情理,過了三道關,不暈那就是超人了。超人是不會投降的。
馬龍這一暈,二條就不能再逼問了。暈的很及時,馬龍過了一關!
二條拿到了馬龍的“投名狀”後,便趕回了憲兵司令部,馬上向憲兵司令彙報了這事。
對於二條不將馬龍帶回憲兵司令部審訊,憲兵司令沒有說什麼。他知道這是防止功勞被搶。當然不是防司令官,而是防那些大佐中佐。司令官不需要這個功勞。二條立了功,也就是司令官的功勞,他需要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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