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雲接待了他們,聽他們要什麼說法?

原來,這些商人,之前為了出關進關,提前與原來的科長溝通好了,原來的科長,收了他們的錢,同意給他們方便,放他們的貨物進出。

今天,他們的貨一到關口,卻被卡下了。

一打聽,原來是換了科長!

你換不換科長,與我們沒關係。可是,原來的科長,與我們談的時候,是收了我們的錢的。他時候,他還是經濟管理處的人。

收了錢,不給辦事,講不講道理啊?

周雲讓人將原來的科長喊來。結果,一科的原科長被調到局本部了。他來一科也就是個代理,周雲也不好讓人家將錢吐出來。

二科的科長被關在憲兵司令部等死。他勾結中統,刺殺周雲,是殺頭之罪。

他去找他?他才不管呢。

沒辦法,周雲才讓一二科,將這些貨放行了。

不放不行!誰叫你的人收了人家的錢?

為此,周雲下發了一個命令:“從今開始,科長批的條子不能放行。商人要進出關?可以,去財務室交錢,交了錢,憑財務室的條子放行。”

這樣一來,就堵絕了塞錢放行的私家生意。

周雲早就想這樣幹了。

因為人人都在盯著經濟管理處,都知道,關口的人很掙錢。這樣一來,人家不需要證明,就可以定你罪。你說你沒有黑錢,全天下的人都不信。

這樣下去,遲早會出事的。

財務交錢憑條放行,就將事情公開化了。有專人收錢,不是私自收錢,本質不同。

當然,這中間也有貓膩。比如說,到了月底,兩邊的資料都要到周雲的手上。他就可以,將幾筆生意的單據給燒了。於是,這幾筆生意的錢,將存進了小金庫。

一個月,來往的車輛多麼多,誰記得走了多少貨?就是你去查,沒有單據你怎麼查?不可能你見一個人就拉一個人問:你們給錢出貨沒有?

這也是周雲的變通。

他不可能將原來處長所上繳的份額去掉!就是少給,人家也不高興。所以,你要錢,可以,我直接從公帳上拿!當然,我會保密的,只會兩三個人知道這事。

這樣的話,那些大老爺的錢沒有少,而周雲,也不會被人指責是貪官汙吏了。

而且,科長的權利收回了,但是處長的權利沒有放棄。原來的處長的權利,得到了發揮。

由於科長的權利沒了,不能私自放行。唯一能開條子放行的人,就剩下週雲一個人了。

這個權利他不想放。民國年代,就是特權的年代。不特權,那怎麼升官發財?

收科長的權,是集權中央!

中央的權再收了,那集到哪裡去了?

這樣一來,周雲就忙了。

一般的走貨,只要交錢就可以走。但是,那些控制的商品,特別是軍控的商品,是過不了一般通道的。

也只有周雲才能對這些貨物放行!

當然,周雲了承擔著風險。萬一貨是紅黨與武漢的,那麼就會有人說周雲有問題。

不過,周雲不怕,因為他有堅強的後盾!二條山基,伊藤美子,還有憲兵司令,這些人都是他的後臺。

誰要是對周雲動手,那麼,他們得想想,會不會引火燒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