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主動權(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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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要說起來,他們真的是全國第一全球第一嗎?
那也未必。
不過是從前沒人追究,也就沒人計較罷了。
後來廣告法出來,陸懷安第一時間就讓改掉了。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如林克萊特這樣寫的品牌,自然也不少。
可是之前沒人說,也就沒人管。
但是現在,新安集團指了出來了,那麼這事就不得不管。
最關鍵的是,很多人都認為林克萊特都不需要找律師,就知道自己必輸無疑。
畢竟,這是真正的違法,違反了《廣告法》。
因此這一事件,被稱作廣告史上第一例。
很多消費者也跟著訴訟,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需要賠償。
這件事情很快引起了國內媒體的廣泛關注,各種大篇幅的報道,讓林克萊特想說自己不知情都不行。
尤其是,這個月正好林克萊特有新的產品上市。
這些記者也夠損的,在他們新產品釋出會上,直接問他們領導層怎麼看待這次的狀告事件。
林克萊特自從進入中國以來,調子一直襬得挺高的。
向來只有他們告別人的份,哪裡被人告過。
而且他們一直以來都受到了各部門的強力支援,他們認為,自己繳納的稅款,足以抵消一些負面的事件。
——相關人員肯定不會計較的。
因此,他們這一次,態度依然很囂張,調子擺得極高。
當著記者的面,不僅對消費者的訴訟要求毫不理會,甚至還暗示媒體,這些人是為了“某些利益”、“惡意炒作”。
至於新安集團出面指控他們違反《廣告法》……
林克萊特說他們是跨行:“中國有句古話,隔行如隔山……所以……”
所以他們認為,新安集團的言論並不準確。
他們僅承認,自己的宣傳語“可能有”某些語義不準確,定論不清晰,描述不全面。
但是說他們違反《廣告法》什麼的,那是不可能承認的。
再問,他們就直接把話題引回新品發售會上來:“請大家專注我們的產品,好嗎?這些事情我們剛才已經回覆過了,今天就不再多談了。”
要不是因為今天是新品發售會,他們連這樣敷衍的回覆都不會給的。
但是,他們的這般言論,完全無法滿足消費者的訴求。
甚至還讓眾媒體感到非常不滿。
不過是一些語言機鋒罷了,當誰不懂呢?
什麼可能、也許、大概,這是拿到法庭上都沒法被確認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