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取款2萬元的簡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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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
2月26日23時許,寧南分局接到毛永豔報警稱:“我前夫即宋建定在寧南區百旺新村拿刀將他人捅傷。
寧南分局快速出警,民警按照市局規定落實擋板遮蓋,及時聯絡120將傷者劉剛送醫救治,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發生後,寧南分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
分局局長張彬要求迅速破案、控制輿情、安撫亡者家屬,迅速組織刑偵大隊、百旺所成立專班上案偵查。
嶽劍奉命帶隊指導命案偵破。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專班第一時間開展走訪調查、現場勘查、影片追蹤等工作。
寧南局政治處、網警大隊全面做好網上、網下輿情控制。
透過詢問報警人毛永豔及相關目擊證人,嶽劍獲知犯罪嫌疑人持刀傷人時將自己左手臂劃傷,並將自己的手機遺落在案發現場。
專班透過相關係統全面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直系親屬及來往密切的關係人,採取偵控。
“嶽隊,我們發現案發後某檢察部門一淩姓男子與犯罪嫌疑人三哥宋海青透過話,時長達20餘分鐘。”
“立即組織辨認!”
“經報警人毛永豔辨認,得知該凌系犯罪嫌疑人宋建定大哥的朋友。”
嶽劍據此分析判斷:“該凌可能受人所託提供法律諮詢,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與其三哥宋海青在一起!”
遂將宋海青列為重點偵控物件。
案發後凌晨3時許,犯罪嫌疑人宋海青的手機收到寧北銀行賬戶取款2萬元的簡訊。
為防止其取款外逃,專班兵分三路,連夜在寧北、寧南、寧州火車站蹲守布控,並實時監測其網上購票資訊。
次日早上9時許,犯罪嫌疑人手機再次收到民生銀行賬戶的取款簡訊。
楊睿帶隊迅速走訪銀行調取ATM機影片監控,發現兩張銀行卡取款行為分別系犯罪嫌疑人宋建定本人和其三哥宋海青所為。
同時,專班發現宋海青在取款時間段內多次出現在寧南三醫院附近,其通話內容反映有人在此住院。
結合犯罪嫌疑人手臂受傷的情況,果斷判定犯罪嫌疑人宋建定就在寧南三醫院看傷。
2月27日中午12時許,嶽劍指揮專班迅速出擊,在醫院住院部將犯罪嫌疑人宋建定抓獲。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宋建定交代,因無房居住,現住在其前妻毛永豔在寧南百旺新村的房子,但同居不同房。
“2月26日凌晨,我要求與前妻發生兩性關係被拒,又聯想到前妻毛永豔經常夜不回家,遂懷疑毛永豔在外有人,心生怨恨,將她打傷。”
“當晚,毛永豔家人與我討要說法時發生爭吵,我掏出水果刀欲刺其前妻叔叔的同事湯偉先。”
“在追至小區超市門前時,由於天黑視線不清,誤將路經此地且體貌衣著特徵相似的劉剛當成湯偉先,持刀刺穿劉剛心臟致其搶救無效死亡。”
“叮!宿主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