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鋼絲繩勒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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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凌晨1時,寧東局義良所轄區“聯興”網咖發生一起因鬥毆引發的傷害致死案。
被害人張晉(男,19歲,住宇寧街三尺巷16號)與9名涉案物件發生糾紛,在鬥毆過程中被打傷頭部,於當日上午顱內出血死亡。
寧東分局刑偵大隊和義良所接到報警後,迅速趕至現場,快速開展調查走訪,很快便控制了重要知情人龔玉松。
根據龔玉松提供的情況,於上午11時在沿河大道將犯罪嫌疑人幹越(男,28歲,寧黃人)抓獲。
順藤摸瓜,一舉抓獲馮秋保等其他8名涉案人員,成功破獲“2.10”傷害致死案。
嶽劍在核查此命案中,發現幹越、馮秋保等人涉嫌其他命案,組織人馬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去年11月9日凌晨0時30分,寧南區南正街所轄區幸福裡38號門前發生一起惡性搶劫殺人案件,被害人方誌超(男,18歲,映城市人)被5名犯罪分子搶劫並殺害。
案發後,副局長程勻敏帶領刑偵大隊、南正街所民警迅速趕至案發現場,兵分三路,集中開展破案攻堅。
“一是以技術員為主開展現場勘察,查詢蛛絲馬跡;
二是以管段民警為主,在案發中心現場及周邊認真走訪調查,確定作案人數、犯罪嫌疑人特徵及逃跑路線;
三是以專案組民警為主,沿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線進行走訪,搜查犯罪嫌疑人,並安排力量在犯罪開始處的秦威娛樂城開展摸排。”
當日下午6時許,專案民警在河街劉家巷搜尋時,發現外來人員郭丹險(男,33歲,石城黃坡人)形跡可疑,當即將其帶回審查。
經突審,郭丹險交待了其夥同方錫剛(男,16歲,石城黃坡人)、幹越、馮秋保(男,27歲,映城人等4人搶劫殺害方誌超的犯罪事實。
當晚9時,專案組民警趕赴石城,將方錫剛抓獲。
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有時就隱藏在我們偵查員的視線內,如何辨別真兇就成為命案偵破的關鍵。
在鐵證面前,幹越和馮秋保不得不繳械投降。
嶽劍發現二人急於結案,繼續開展深挖,發現又一隱案。
前年10月31日晚11時許,租住在寧東區赤河大道順靈電器商城4單元4樓的餘豔娥(女,26歲,映城人)被人扼死在家中。
案發後,由刑偵大隊和南正街新義所刑偵隊組成的專案組經過深入調查走訪,並結合現場勘查情況,認定此案為熟人作案。
在對被害人的社會關係逐一排查過程中,專案組民警發現報案人馮小寶(男,30歲,映城人,餘豔娥的丈夫)兩次撥打“110”報案內容前後矛盾。
且馮小寶稱在自家閣樓上看到了犯罪嫌疑人,而民警透過現場復原,發現在其閣樓上根本就看不到發案地點,表明馮小寶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連夜突審,在一系列自相矛盾的辯解面前,犯罪嫌疑人馮小寶交代了自己與妻子餘豔娥關係一直緊張,31日晚因瑣事爭吵將其掐死,後叫其堂弟馮秋寶協同他分屍拋屍。
但馮秋寶聞訊潛逃,一直未歸案。
當嶽劍丟擲鐵證後,馮秋保承認自已就是在逃犯馮秋寶,交代了當年作案情況。
……
“叮!宿主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二十二年前2月14日21時許,寧中碳酸原料經貿公司門前發生一起命案。
計程車司機張學武(男,歿年22歲,寧中人)被人用鋼絲繩勒死在自己所駕駛的計程車後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