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封塵14年前命案(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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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1月5日清早,寧南菊江縣公安局110接到群眾報警稱:菊江縣菊花江鎮翠菊路駱家山地段排灌站家屬樓門面一門店前發現一具女屍,屍體下身赤`裸,身上有明顯刀傷,現場血跡滿地。
一時間,菊江街頭巷尾群眾議論紛紛、人心惶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案發後,菊江縣公安局迅速抽調刑偵、派出所等單位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對案件現場進行細緻勘查,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經查,死者名叫閔孝琳,女,時年27歲,住菊江縣菊花江鎮駱家山,系被人強姦殺害。
為早日偵破案件,專案組民警一方面對案發地及周邊區域開展大量走訪摸排,並圍繞死者生前活動軌跡、社會關係梳理重點人員。
另一方面,對案件現場進行細緻勘查,提取到了相關痕跡物證進行鑑定,為案件偵破打下堅實基礎。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案件久偵未破。
14年來,菊江警方對案件偵破從未放棄,先後多次開展案件偵破部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展開調查,案件偵破仍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命案積案攻堅行動開展以來,市局分管刑偵副局長阮自立,菊江縣公安局局長平遠山,市局刑偵支隊支隊長蔣劍多次研究部署此案偵破工作。
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曹松,菊江縣局分管刑偵副局長駱少斌牽頭參與案件偵破。
菊江縣局刑偵大隊作為命案積案主戰單位,積極發揚攻堅克難的工作作風,認真梳理歷年來多起命案積案情況。
嶽劍受命帶隊指導命案攻堅。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強`姦殺人積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今年4月,菊江縣局刑偵大隊刑事技術室將所有歷年來的命案積案物證送檢市局刑科所,利用現代新的技術裝置和手段進行物證DNA檢驗提取。
直至9月,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刑偵技術人員進行多重物證採集和技術比對,取得實質性突破。
“我們發現並認定正在西河某看守所服刑的邵東陽(男,38歲,西河省人)與14年前“1.5”命案現場物證吻合,邵東陽系“1.5”閔孝琳被殺案重大作案嫌疑人。”
“立即前往西河核查,鎖定證據鏈條!”
9月29日,經多方努力,嶽劍與菊江縣局刑偵大隊長肖鵬親自率隊前往西河將犯罪嫌疑人邵東陽押解回菊江。
邵東陽到案後,菊江縣局分管刑偵副局長駱少斌、刑偵大隊大隊長肖鵬、市局刑偵支隊重案大隊大隊長鬍廣、重案二隊長嶽劍組織專案人員連夜召開案件研討會,研究制定審訊方案。
“邵東陽小學綴學,不務正業,20歲開始在西河、靜天、南河等地流竄,是搶劫、盜竊的“八進宮”慣犯,反偵查意識強。”
“抓住弱點,一擊必中,不給喘息的機會!”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面對嶽劍等刑警訊問,邵東陽起初還抱有僥倖心理,拒不交代犯罪事實,企圖逃避公安機關打擊。
但在大量證據和鐵的事實面前,邵東陽終究如實交代了當年犯罪事實。
“十四年前1月4日,我流竄至菊江縣菊花江鎮,在街上閒逛。”
“當晚近12時,在案發現場遇到受害人想搶點錢,便拿出隨身攜帶的刀子威脅受害人。”
“在遭到受害人反抗後,我拿刀捅傷受害人實施搶劫強姦後,逃離現場。”
……
“叮!宿主破獲一起強`姦殺人積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超級口笛梵音術。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十五年前10月的寧南縣烏坪鎮烏溪村,深秋時節。
“叫花子殺人了!”
10月12日晚上9時許,一陣吵鬧聲打破了烏溪村往日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