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嶽劍組織調取外圍證據。

楊睿在汪勇手機內找到一條與受害人夏青最後失蹤地御景灣小區業主聯絡租房的簡訊。

嶽劍道:“平農,楊睿,立即聯絡房主,找到該房屋地址。”

“是!“

“孫澤,你立即帶隊進行技術勘查!”

“是!”

楊睿和平農找到房主和地址,技術中隊對該房屋進行了細緻勘查。

在屋內地漏、菜刀上發現有微量血跡,連夜比對確定為受害人夏青血液。

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歷時十餘小時的連續審查,最終迫使汪勇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你為何要殺夏青?”

“7月29日,我將夏青帶至我租住房屋內,當晚因為結婚的事發生矛盾,我將她掐死。”

“拋屍地點?”

“叮!宿主破獲一起一死一傷命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超級食物保鮮術。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9月10日8時許,寧中區清泉派出所值班室匆匆走進父女二人。

來人長者40餘歲,自稱是父親,身旁是其女兒,該男子稱:“我是替女兒報案來了。”

民警將二人請到詢問室,仔細詢問有關情況。

該男子說:“我叫舒建東,女兒叫舒園園,在寧州鵬鷹技校上學。

她學習期間認識了比自己大28歲蘭徵兵的男子,兩人閒暇時經常一起出去玩。”

“由於年齡相差很大,蘭徵兵在生活中總是照顧著比他小的我女兒,我女兒獨自在外上學,平時無聊時總是找他談心。沒想到,……”

兩人關係逐漸變好,漸漸地對彼此有了依靠,小女孩初遇愛情,覺得很是甜蜜。

8月1日,蘭徵兵與舒圓圓兩人約好一起逛街,在繁華的街區,兩人邊走邊逛。

蘭徵兵給舒圓圓買了很多好吃的,期間你打我鬧,談笑風生,玩的很開心。

中午時分,兩人高興之際,蘭徵兵提出在寧東區勝利路柏曼賓館開房。

“事後,我女兒於當晚讓蘭徵兵為她購買避孕藥物,但他沒有當回事,不加理會沒有給她購買藥物。”

“我女兒便又委託其他同學幫忙購買避孕藥,但是仍然沒有買到。”

“一個月後,我女兒發現自己沒有來例假,懷疑自己已經懷孕,開始緊張憔悴。”

“最終因自己害怕極了,將此事告知了我和她媽媽,所幸,我們帶她檢查後發現她並未懷孕。”

待舒建東夫妻詳細瞭解情況後,對女兒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並帶領她來派出所報案。

辦案民警將此事彙報清泉所所長,所長要求辦案民警進行詳細的詢問和製作筆錄,查清該犯罪嫌疑人蘭徵兵相關資訊。

“刑偵組,儘快找出他現住址居住地,報告刑警二中隊指導偵破。”

9月13日,清泉派出所會同刑警二中隊民警,在寧州鵬鷹高階技工學校排查該犯罪嫌疑人蘭徵兵,發現別名叫汪剛,不知去向。

此時,嶽劍尚未偵結汪勇一案,對汪勇吞吞吐吐大為置疑,他身上應另外有隱案。

9月21日,他在網上梳理到此警情中,發現此“蘭徵兵”長相特徵與作案手法與汪勇高度相似,且活動軌跡有所交叉關聯!

當即,他經過討論,組織猛虎戰隊深入比對排查,鎖定關聯證據。

“汪勇,你有幾個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