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東局立即安排成立了以寧州市局刑警大隊三中隊、獅子河派出所為班底的專案組。

寧州局刑警支隊安排重案大隊二中隊嶽劍帶隊指導偵破工作。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拋屍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5月18日,馮滄海父親馮青兵再次反映:“經過與我兒子往日朋友聯絡,得知他極有可能被華冰玉等人帶至寧東,並向公安機關提供了多項證據。”

由此,獅子河派出所分析馮滄海有可能被綁架。

由於缺少相關證據支援,僅是有報案人陳述,並不能對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嶽劍指令道:“一方面透過市局技術支援,對華冰玉、華席山、葛新根進行偵控。”

“另一方面,5月20日上官爭帶隊去寧東調查。”

上官爭最終查實,彙報:“在4月30日華冰玉、華席山、葛新根三人確實到過寧東,但並未與馮滄海聯絡。”

至此排除了華冰玉等人的嫌疑。

案件頓時陷入僵局,專案組仍然不放棄。

嶽劍對猛虎小隊鼓氣道:“繼續按照規定動作圍繞受害人的通話等情況梳理關係人及最後的軌跡。

很快發現了一個最後與馮滄海的通話的可疑號碼,並落實了機主身份為金元武。

透過分析確定金元武有重大作案嫌疑。

嶽劍向曹松彙報道:“經研判發現,近期金元武有多次夥同他人盜竊的犯罪行為。”

“以涉嫌盜竊對金元武等人實施抓捕,並以此採取強制措施,為偵破馮滄海失蹤案贏得時間!”

嶽劍合理分工,組成了抓捕、審查、取證三個小組,於5月25日在寧東區白沙路金元武暫住地將其抓獲。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嶽劍指揮猛虎戰隊在保證其休息、飲食的前提下,進行不停頓、追擊式的訊問,攻破其心理防線。

“將你殺人原因和經過講清楚!”

“我於4月30日傍晚在寧東區黃松鎮大橋村黃寧大橋西側路邊,因債務糾紛使用匕首劃傷馮滄海頸部,將其殺害並拋屍寧河!”

“你還幹過什麼違法犯罪的事?”

“我還夥同胡雄龍盜竊摩托車六輛、電動三輪車一輛!”

“拋屍地點在哪?”

“具體方位不記得了。”

金元武到案後,雖然對其殺害馮滄海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具體的拋屍地點卻一直有所隱晦。

猛虎戰隊不顧幾日來的辛苦,連夜走訪案發現場周邊的群眾。

終於在5月26日下午,大橋村幾名知情村民向平農和上官爭反映一個情況。

“4月下旬有兩個騎摩托車的人到過我村子黃寧大橋西的寧河邊,並在路上發現了血跡。”

“旁邊的小樹林中有拖痕和血跡!”

目擊證人被帶到現場,向嶽劍等刑警指出了疑似拋屍地點。

嶽劍命令道:“立即開展打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