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令專案組民警兵分四路:

一是技術民警和法醫全面勘驗現場,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透過DNA對比手段進行分析比對。由高良和鍾強負責。”

“二是圍繞案發現場周邊群眾開展細緻的走訪調查。由趙虎負責。”

“三是全面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監控錄影,查詢發現有關線索。由徐山和楊陽負責。”

“四是對現場人、事、物等要素進行大資料分析研判,利用多種偵查手段挖掘線索。由史慶負責。”

經過法醫鍾強現場勘查和屍檢,查明死者熊彩霞,女,36歲,俯臥在客廳地面,身上有刀傷20餘處,致命的兩刀位於頸後部和右腹部,死因系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另一名死者林芙蓉(女,1歲半)趴在臥室床上,被棉被包裹,背部有四處刀傷。

案發房間內地面有大量血跡,屋內有多處人為翻動的痕跡。

高良彙報道:“嶽隊,好訊息。嫌疑人作案後曾用拖把託掃室內地面,我從拖把手柄處成功提取了嫌疑人的DNA!”

趙虎和方浩分組帶領民警先後對小區內及周邊1600餘名住戶及相關人員進行了走訪調查,製作了200餘份詢問筆錄。

嶽劍電話給趙虎道:“趙虎,要組織對有可能藏匿嫌疑人的場所進行了地毯式搜尋!”

“明白!馬上安排,放心,不留任何死角!”

接著,趙虎和呂昌在走訪中發現一條重要線索。

趙虎彙報道:“案發當天,在案發現場同單元內的幾名住戶均反映有一名1.7米左右,身材較壯的中年男子先後以查水錶、查暖氣的名義試圖進入房間。”

呂昌道:“該人形跡可疑,發現屋內還有別人時,便迅速離開。”

這是一條極其重要的線索,有可能使案件出現重大突破。

“很好,我馬上趕過去!”

“叮!宿主啟用超級畫像術,時效2個小時。”

嶽劍立即帶秦兵與見證人見面,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嫌疑人畫像工作。

在走訪小區物業時,一名保安對趙虎反映:“案發當天上午,我接到群眾舉報案發單元樓內有發小廣告可疑人員。當巡查至31至32層消防樓道時,我發現有一名中年男子正蹲坐在樓梯上抽菸!我清晰地記著該人抽的是黃鶴樓牌香菸。”

高良據此在樓道內反覆尋找,終於成功找到該名男子遺留的菸頭併成功提取了DNA。

與此同時,徐山和楊陽調取的影片監控錄影顯示有可疑人員活動。

“案發當天確有一名1.7米、30歲左右、身材較胖的男子多次出現在現場周邊,行跡十分可疑!”

高良把菸頭中提取的DNA與案發現場拖把上提取的嫌疑人DAN進行技術比對,發現型別一致,比對成功。

嶽劍綜合各項情況分析,終於得出結論:“這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這名男子究竟是誰,身份一時難以確定。

嶽劍指令道:“開展影片串並,全面排查,注意異常警情。”

“張局,我建議安排各派出所排查錄影。”

“可以,我親自安排!”

為迅速查詢到這名男子,張德親自將從案發現場提取的影片監控錄影傳送到梅州局派出所所長微信群。

“各派出所立即進行排查,務必將工作做細做實!”

1月15日,龍江派出所轄區一名叫董長林的居民到派出所報警稱:“我兒子已經失蹤三天,請求幫助查詢。”

呂剛詢問了他兒子的情況。

“你兒子體貌特徵?”

“34歲,喪偶,身高1.7米,身材較胖,平頭,大耳朵,寬鼻樑,面板黑,說話略有嘶啞。愛抽菸喝酒。”

呂剛發現其失蹤的兒子與案發現場可疑男子體貌特徵幾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