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醉酒焚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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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稱:“案發時,他為了防止下雪以及冰凍等情況,在車輛外部罩著一件車衣,案發後,車衣已經完全燒燬。”
結合消防大隊技術分析,嶽劍道:“基本排除了車輛自燃的可能性,確定該案系人為故意縱火。”
張德副局長立即組織刑警大隊、金潭派出所抽調警力深入調查;
刑警大隊大隊長陳衛安排二中隊、機動中隊跟進研判分析,並隨時排程案件進展。
定性為縱火案件後,就作案動機來講,究竟是尋仇?還是臨時起意?
是否存在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作案的可能性?……
嶽劍指揮專案民警兵分多路同時開展工作,根據發案情況,圍繞受害人的社會交往及人際關係,以及對周邊群眾的走訪調查等情況排查。
經過三天的排查瞭解,嶽劍初步排除報復動機和無行為能力人作案的可能性。
同時,一路由徐山、楊陽等透過影片監控天眼工程,全面蒐集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錄影,開展影片追蹤。
嶽劍指導徐山等人根據起火時間,擴大搜尋範圍,在案發小區周邊街巷逐條篩查搜尋可疑人員。
“叮!宿主啟用超級影片追蹤術,時效2個小時!”
嶽劍等人克服了案發小區為開放式的老式居民小區,出入口多、監控設施不完善等等不利因素,連續奮戰3個晝夜。
先後調取現場周邊三條街及數十條街巷130家商戶、單位的200餘處監控,甄別分析近900餘份監控、影象,成功鎖定一中年男性嫌疑人及一輛嫌疑車。
最終,嶽劍描畫出了嫌疑人作案的完整軌跡。
為進一步確定嫌疑人的身份,嶽劍結合前期調查線索,圍繞嫌疑車的關係人帶隊開展走訪摸排。
經過大量耐心細緻地工作,成功鎖定嫌疑人馮佔奎,男,47歲,梅東區人,為梅東區中醫院職工,有酗酒惡習。
9月8日凌晨1時許,嶽劍帶隊在梅東區明珠東路鼎盛KTV中將其抓獲。
經審訊,馮佔奎很快繳械投降,對醉酒後為尋求刺激故意點火引燃車輛車衣,進而引發大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9月5日凌晨,我獨自在MZ市區飲酒後回到梅東,又前往一家小飯店與朋友飲酒後醉酒。”
“朋友開車將我送至小區附近,我在步行回小區的路上,發現了一輛蓋著車衣的轎車,在酒精的作用下,萌發了想試試汽車車衣能否點著的想法。”
“隨後用我隨身的打火機將車衣點著,眼看著火一下子著了起來,我害怕了,迅速逃離了現場。”
第二日在上班途中,清醒後的馮佔奎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特別是在看到案發現場後心有餘悸,匆匆觀望後又逃離現場。
馮佔奎平時為人謙和,是酒精的刺激讓他喪失理智。
在到案後,對自己當時的行為悔恨不已,表示改掉酗酒的惡習。
“叮!宿主破獲一起故意縱火案,獎勵正義值2500點,獎勵相應技能道具隱形加速器。是否現在接受?“
“現在接受!”
宋小軼以“抽絲剝繭監控鎖嫌疑,酗酒成癮追悔莫及”為題,製作熱案抖音,讓眾粉絲又氣又笑。
“酒極則亂,樂極生悲!”
“警鐘長鳴,希望他以一個嶄新的姿態迴歸社會。”
“酒鬼也能夠浪子回頭,也可轉化困境,迎來新生,只是時間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