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哪裡記不住,一下找不到了。警官,這沒犯罪吧?”

“你究竟有沒有下船到上龔村墩上垸?”

“沒有!”

“你工友講你說去買蚊煙,怎麼講?”

“是有這個打算,但沒有去。”

“你平時經濟上緊張,缺錢花嗎?”

“工資有點少,但夠我一個人用。”

“你有沒有談女朋友?”

“這是個人隱私,不便告知。”

“戴鑫濤,請跟我們去一趟刑警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我沒做壞事,你們憑什麼抓我?你們抓錯人了,我要告你們!”

“不要囂張,我們以證據說話!”

高良道:“經辯認,外圍現場搜尋出一雙黑色皮鞋正是他的皮鞋。”

“另外,在現場遺留物蚊香盒上提起一枚指紋,經比對認定系戴鑫濤所留。”

戴鑫濤作案嫌疑迅速上升,8月27日夜晚,嶽劍制訂了一套秘密的審訊方案。

嶽劍啟用《超級偵察謀略三十六計》,旁敲側擊,敲山震虎。

戴鑫濤的心理防線很快攻破,如實供述了殘暴的作案過程。

8月25日夜晚8時許,犯罪嫌疑人戴鑫濤隨手攜帶一根長約1.5尺的白色摩托車前輪減震器套筒,下船到該商店買蚊香。

他誤闖房間,推門發現女店主饒秀娟在洗澡,她兒子龔錦雄在一旁看電視。

饒秀娟責罵他偷看、耍流氓。

戴鑫濤從她兒子手中買走蚊香,出門正遇上她丈夫龔玉錕回來,被龔質問並捱了龔一巴掌。

他嘔氣出去,丟下蚊香。

他想想就氣,轉頭趁龔玉錕不備,操起減震器猛砸向他頭部幾下,龔玉錕當場倒地。

他一不做,二不休,又操起減震器打死細伢龔錦雄。

接著,他衝到正在洗澡的饒秀娟身邊,將她頭部連續擊打,致其當場死亡。

行兇後,他劫走櫃檯內30餘元零幣,倉惶逃回船上。

至此,驚動全市的“8`25”兇殺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