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告慰冤魂(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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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留下什麼東西沒有?你有沒有處理?現在照實說,爭取主動,算配合辦案,法律可以不追究。”
“有。我弟他在我家換下一套血衣和沾血的鞋子。”
“在哪裡?”
“我藏到庫房裡。”
“馬上帶我們一起取來。”
“是!警官,我弟真的殺了人嗎?我聽他說他與人打架,將人打傷了。”
“我們還在偵查中,案件暫時不便透露,請繼續積極配合調查相關情況。”
“好吧。他本質不壞,只是好色成性,我勸過他收斂點要顧家掙錢,他老是不聽,還說我管寬了。我相信政府公安,希望依法秉公處理。”
“好。請配合我們完成取證,謝謝!”
方浩將證物和證詞送到專案組,讓辦案人員精神大振。
而此時,調查鼠藥和調查潘美菊社會關係的兩組刑警均固定證據,送到會場。
重案大隊長曹松主持案件研判,聽取了各方彙報,不時點頭。
“調查發現現年47歲的潘美菊16歲從MZ市石佛寺鎮嫁到小法寺鎮翟畈村翟基安家,仗著有一點姿色的她生活作風一點也不檢點,經常與村裡男人打情罵俏,甚至做出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而翟基安生性懦弱,只要稍有不順,就被潘美菊喝斥打罵,不讓同房。群眾反映她的品性和脾氣都不好,愛招惹是生非,讓很多家庭破裂!”
胡局長看了看曹松一眼,決定親自出馬,道:“命令,專案組立即組織對潘美菊進行突審!我點名嶽劍和史慶與我一起審!”
參加專案組的張盛和眾中隊長、指導員大驚,這是唱那曲戲?
有的連環命案局座也沒參加審訊,對此命案重視度和規格超高。
梅州公安秉承梅州的“樸誠勇毅、不勝不休“老區精神,為維護一方平安竭盡全力,此次也不例外。
“來梅州次數不多,我也參加審訊!”
曹松宏亮地聲音讓眾人感到耳朵像聽到炸雷響。
“鼓掌鼓掌!”
在胡局長的帶頭下,眾人都激動地鼓起掌,掌聲如雷。
……
在提審潘美菊的審訊室。
她看見警界網紅和一名長相威嚴像是電視上講話的公安局長的人走進來,頓時心亂如麻。
嶽劍見胡局長坐下後,也隨後坐下來。
“想必你認識這位大領導,他就是胡局長!”
“是……”
胡局長喝道:“潘美菊,我們證據確鑿,希望你識時務,老實交待,不要頑抗到底!”
潘美菊垂頭,不敢正視他,仍在做最後的抵抗,默不作聲。
嶽劍將手上的筆錄資料往桌上一扔,喝道:“黃松敏已全部交待清楚,相關證據已到位,還要狡辯頑抗?”
“這個,這個,還有這個,看看!”
“你能自圓其說嗎?”
“我,我是被黃松敏誘騙了的……人不是我殺的,我沒有動手!我只是說說的,是黃松敏來真的要奪他命……”
胡局長一拍桌子,怒斥道:“潘美菊,不要再狡辯,到這時還推卸責任?你蛇蠍心腸,不怕天打雷劈?你們是故意殺人共同犯罪,都要被重判,你是主犯,錯不了!”
潘美菊在確鑿的證據和清楚的事實面前,不得不繳械投降。
“我,我認罪…胡局長,我有個請求,見我孩子一面,我對不起他,有話交待,可以嗎?”
胡局長緩和語氣道:“可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視法律如兒戲不敬畏,越雷池一步就要被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