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飛雲商會(第2/2頁)
章節報錯
契約下方已經簽了商會當家的名字,現在只要林彥和優菈隨便一個人在上面寫下自己的名字,那這份契約就算是正式生效了。
“我來吧。”從當家手上接過筆,林彥一筆一劃的在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
寫完名字後,當家拿起紙來看了看,滿意的點了點頭,便將其中一張遞給了林彥。
“這是兩份契約,你我各保管一份,若是有誰違背了契約的內容,便可將其拿到總務司,由千巖軍來對其施以【食巖之罰】。拍賣會結束後,若是沒有人違背契約內容,則這份契約作廢。”
說完,當家站起身:“好了,契約已經簽訂了,接下來就讓我看看貨物吧。”
隨後,當家便開始檢視袋子裡裝的貨物,幾乎每拆開一袋,他的表情都會驚訝一分。
“只有這些嗎,就以數量來說確實是本次拍賣會之最,如果沒有其他貨物的話,那麼就請大人你支付三十萬摩拉,作為我們飛雲商會接受你們拍賣委託的費用,在契約上也明確說明了這一點。”
林彥並沒有選擇第一時間掏錢,而是不緊不慢的說道:“彆著急啊,我這裡還有一樣東西,你肯定會感興趣的。”
說完,他將戈木那枚已經變成了空殼的神之眼拿了出來。
“這是我偶然所得的一枚神之眼,不過它似乎已經喪失了原本的力量,因為我無法將它啟用,我的戀人也已經是神之眼的持有者,所以對我們來說,它就是一個普通到極致的飾品。”
“所以...我打算把這枚神之眼也當做拍賣物品交給你們飛雲商會。”
聽到這話,當家與那位家丁立刻張大嘴巴,很顯然,林彥所說的話可以徹底驚到了他們。
那可是神之眼啊,就算是喪失了元素力的神之眼,那再怎麼說也是神明的賜物,留在身上當個護身符也是有用的吧。
可現在呢?林彥居然說要把它賣掉,要知道在此之前,璃月可從未有過出售神之眼的先例啊。因為在他們看來,神之眼就是無價之寶。
“大人,你確定要賣這枚神之眼嗎?”聲音逐漸變得顫抖,當家一臉不可置信的確認道。
“當然,我不是說過了嗎?這玩意對我們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還不如賣掉換些錢。”用一種理所應當的語氣說道,這要是脾氣不好的人,估計都有一種想要跟他動手的想法了。
可能這就是究極凡爾賽吧。
“好!既然這樣的話,大人你就不需要支付那三十萬摩拉了,這枚神之眼對我們飛雲商會所帶來的幫助,絕對不是那小小的三十萬能比的。接下來的事情就都交給我來吧,大人你只需要坐等著收錢就行了。”
說完,當家還親自將林彥二人送到了外面,直到目送著他們的背影消失,這才轉身走進了屋裡。
當家雖然不是神之眼的持有者,但他一眼就能看出這是一枚真正的神之眼,絕對不可能是假貨。
看著手上已經變得黯淡無光的神之眼,當家輕嘆一聲:“唉,現在的年輕人,可真是什麼東西都捨得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