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甘虹求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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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有點猶豫,答應的話,自己就會多一個熱兵器,但似乎有些對不住餘歡水以前遭受的那些待遇,更何況他的前岳父也不是什麼好人,值不值得救都是個問題。
但要不答應的話,被逼到絕境的她,在林克這要不到錢,指不定會跑到別處去要,一個已經下定決心把自己當做交易品的,在林克在行不通,在別人那同樣會起這樣的念頭。
看看樊勝美就知道了,賠曲連傑睡了幾次,就借到了二十萬,樊勝美都可以,甘虹不比她差,沒理由不行。
想到這個可能性,林克有些猶豫,雖然兩人已經離婚了,但還有個共同的兒子,甘虹丟人,這餘晨也會被牽連。
看來這忙不幫是不行了!
不過給是不可能給的,只能借,而且還得算利息,林克可不想做冤大頭。
“幫你可以,但有個條件,一年內,你得隨傳隨到,另外,這個錢不是給你,是借的,得還,按銀行的利息算,以後每個月最少還兩千,能做到嗎?”
甘虹一開始聽到林克說願意幫她的時候,臉上露出了喜色,待聽到後面的那些條件時,就再也想不出來。
借了這筆錢,她不但得陪林克一年,還得還利息,這個甚至比跟銀行借還苛刻。
“你要不願意的話,也沒事,反正我是無所謂的。”林克聳了聳肩道。
甘虹還有選擇的權利嗎?
她只能答應,畢竟除了林克,沒人再會借錢給她,她又沒有什麼資產可以向銀行抵押,至於她家的那套房子是不用想了,她要敢拿去抵押,她爸媽和她弟弟弟媳非得把她給撕了不可。
“好,我答應你!”
“這可不是我逼你的,要多少?”
“……二十萬!”甘虹說出這個數字的時候,已經做好被砍價的準備,她雖然從餘晨那打聽到林克最近好像發了點小財,但並不覺得林克能直接拿出二十萬來借她。
“二十萬?”林克眼皮子都不帶抬的,巧妙淡寫的說道:“行,你等會!”
林克說完後,便轉身回了屋,順帶把門也給關上了,顯然是沒有讓甘虹進屋的打算,這讓已經邁出一隻腿的甘虹只能尷尬的收了回來。
沒過多久,2204的大門重新被開啟了,林克將一張紙和筆遞給甘虹。
“在上面籤個名,順帶按個手印吧!”
甘虹沒有立馬照做,而是先看了下紙上的東西,這是一張借條,但又比正常的借條要多幾個條款。
利息是按照銀行同期算的,陪林克一年的事雖然沒寫進去,但上面說了,要是甘虹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那林克有權力要求她在三天內還清款項。
還不起怎麼辦?那就到法庭上跟法官說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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