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還沒走遠,兒子就追了上去,黃泉路上倒也不寂寞。

唐全壽動了一輩子的歪腦筋,怎麼也沒料到會是這麼個結果。

這個營長叫張金昆。

其實方才唐全壽的兒子並沒有說錯。

張金昆確實是土匪,而且他比起老蟛蜞來可是更加的“專業”。

後者其實是鄉間到處亂竄偷雞摸狗的二流子,也就是吃準了時局混亂,弄了幾條槍開始耀武揚威。

張金昆不一樣,他是有傳承的,專門拜過師傅的。

說他是土匪其實也不算恰當,實際上他的路子要野的多。

殺人越貨,綁票放火,只要能來錢的,樣樣都幹。

這時節的浦東和後世的繁華安全挨不上邊,和浦西的高樓大廈也沒有任何關係。

因為從編制來看,雖然僅僅隔開一條黃浦江,但浦東依然行政區劃上依然歸屬江蘇省,而上海作為特別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在國民政府時期是如此,現在東洋人來了又是如此。

這樣一來就給了土匪和各種犯罪分子以極好的躲避司法的空間。

在上海做了票大案子後,連夜搖著舢板逃到浦東。

上海警察局就沒法越界辦案了,只能行文給江蘇省警察廳,而後者接到公文後還要轉發到縣一級,縣裡的警察出動前還要先聯絡區裡的保長,讓他們帶路。

否則河網密佈蘆葦叢生的江南水鄉,外人進去了根本找不到出路,遑論抓賊了。

而且這些土匪和當地鄉賢多有勾結,後者佔著一方勢力,參與坐地分贓,銷贓包庇一條龍。

張金昆原來的老巢就在七場鎮附近。

唐全壽算是主要窩主。

在以往張金昆對唐全壽客客氣氣,原因是後者不但在官面上有人,私下裡也有槍有隊伍,再加上“鄉紳”與土匪的共生關係,彼此來往頗為熱絡。

張金昆本人惡貫滿盈,他十四歲離開家鄉去黃浦江對面闖蕩。

小小年紀就以心狠手辣而在青幫裡出了名。

當同齡人還在“拋頂宮”(搶帽子)“撬後蓋”(偷人後褲袋的錢)的時候,他已經發展成“獨腳強盜”。

白天窩在老巢裡睏覺,到了晚上,衣服裡塞根麻繩,就往人跡罕至的小巷街道邊溜達。

他年紀小,身材瘦弱,穿的破破爛爛,雖然形跡可疑,但行人最氣量認為這就是個小毛賊,只要自己把皮夾子放放好,頭頂上的帽子摘下來捏在手裡就沒啥事情了。

尤其是冬天,不少行人都穿著進口的英國全毛華達呢大衣或者乾脆是昂貴的狐䏹。

這個殺胚找好目標後,就摸出麻繩在地上的水塘裡浸浸溼,然後握住麻繩兩端,從後面接近目標,乘其不備,將麻繩往他脖頸裡一套。

自己隨即一個轉身,形成與被害人背靠背的形態,同時雙手緊握麻繩向前用力拉扯,自己彎腰弓背,這樣被害人會因為頸部麻繩的拉力往不由自主的往後倒去。

正好落在他的背上。

這時張金昆就會馱著受害者疾步而行,後者由於體重的緣故,身體向下沉,兩腳能夠著地,但卻用不上力量,就這樣脖子裡的麻繩便越勒越緊,越勒越緊,不消三五分鐘,人便活活窒息而死。

這時候張金昆,便停下腳步,返過身來,蹲下將被害人身上值錢物品全部搜走,連帶著花呢禮帽,三接頭皮鞋,襯衫羊毛衫大衣自然不在話下統統剝走。

有時候受害者往往只是一時被勒暈了,剝光後被冷風一吹,還能醒過來,於是踉踉蹌蹌去警察局報案,自己回家後大病一場。

但這畢竟是少數,十個裡面能有一兩個活命就已經是祖宗積德了。

何況報案了也沒啥用,這種獨腳強盜,其實大多是在警察和包打聽那裡掛了號的

而更多人就這麼不明不白的丟了性命。

他這麼“賣力”,自然得到了幫會里“老頭子”的“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