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育嬰室外頭,封燊隔著玻璃,看著裡頭一個小小的,醜巴巴的嬰孩。

“請問你是封燊先生嗎?”

封燊循聲側頭,是兩位警官:“我是。”

“你好,這是我的證件。”

封燊明白這兩位是來做什麼的:“我們到外邊說吧。”

他出車禍了……將那個在路上跳出來的人撞飛了。不過,他並沒有什麼愧疚感。

在醫院住院大樓,警員帶著封燊來到保安室,要了一個無人的房間。

“……”

“封先生,根據你報警時說的,嫌疑人是突然跳出來,還拿出了槍。你才下意識加速。另外,你還說嫌疑人開槍了?開槍打中了車子的擋風玻璃?”

“對。”

“可是,我們在你的車子上並未發現有子彈擊中留下痕跡。”

“是防彈玻璃。”

“據我所知,玻璃也不可能被槍擊後而不留下任何痕跡。”

“那隻能說我的車質量比較好。比如,我車上也沒有撞人留下的痕跡。”封燊笑了笑。“我車上有行車記錄。”

“既然你知道車子是防彈車,嫌疑人有槍也無法傷害你,你為什麼還撞了他?”

“是下意識的行為。這要賴你們工作太到位,國內治安太好……我活這麼大了,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一時之間忘了開的是防彈車。下意識就撞過去了。”

“通常來說,人遇到了那樣的情景,不應該是不敢有任何舉動嗎?”

“那是因為我妻子在車上。而且,我當時已經意識到,那個人就是你們再追捕的通緝犯。我當時唯一的想法是絕不能讓他有機會傷害我妻子和他肚子裡的孩子。”

“……”

封燊最後抿著嘴問:“那個人現在怎麼樣了?”

“……頸椎骨折,頸部一下全攤……”

封燊嘴角扯了一下,像是在笑:“那真是太遺憾了。”

攤得好!

“封先生,我們還需要調取你的行車記錄儀……”

“沒問題。你們取就是了。”

警員笑著說:“那能請你到警局開一下車門嗎?”

那車子,需要指紋密碼開鎖。要不然有鑰匙也開不了車門……

封燊有些猶豫了一下:“好。我先跟我妻子說一聲。”

封燊上樓去了。

記錄的警員這時才說:“頭,他說的,不合理。”

“怎麼不合理?”

“如果他真擔心老婆孩子的安全,在看到嫌疑人拔槍,又忘記車子是防彈的,應該更加傾向於就範。而不是衝撞刺激嫌疑人……”

詢問封燊的警員看他一眼:“那你想過,一個七八個月的孕婦,被人持槍劫持會有什麼後果?”

記錄的警員不用想,因為後果已經出現了。

封燊的妻子因為受到驚嚇,早產了。

不管是因為撞了人被嚇的,還是因為被嫌疑人嚇的,都證明孕婦被驚嚇後,可能會早產。如果是被嫌疑人劫持了,甚至可能一屍兩命……

所以,封燊說的,不合理也得合理。而且,那是一個涉黑暴力團伙的核心人員。潛逃多年,犯下不少罪行,也確實是個兇殘的人。

其實,那樣的人,攤了也就攤了。反正活著也幾乎肯定是吃槍子的。

但法律就是法律。在嫌疑人在被剝奪某種權利之前,除執法人員之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對嫌疑人有人身侵犯傷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