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四章 ‘美食城’專案的接盤俠(第1/3頁)
章節報錯
最近幾天的生活,讓封燊有種回到當初在華亭打拼時的忙碌。
家裡的活,一件一件安排得緊鑼密鼓。另外還要算計著‘美食城’專案。
封燊去縣裡找到負責‘美食城’專案善後領導,拿出一張兩億元的現金匯票。
“李主任,這就是我們最實在的誠意。這筆錢,可以存入一個收到監管的賬戶。專門用於專案其他股東股份,以及其它權益回購。一旦專案能簽約,我還可以再存入五億,專門用於專案的建設……”
李主任看到匯票,對封燊誠信的信心大增。
另外,他作為本地負責經濟的官員,也是知道封燊這號人的。
不說其它,就說封燊的宅子,在全國範圍內也算是比較出名的——普通觀眾大概不會關注《南山居》的錄製地點,但作為受益方,蘭溪縣的官員,卻是清楚得很。
另外,封燊置辦的家庭作坊,在本地也是挺有名氣的。據說稅收不少,算得上是本地有名的私人企業。
在建的‘仿古城’也承載著蘭溪縣發展旅遊業的期待。
現在又拿出兩億元……
封燊接手‘美食城’專案的誠意,確實很高。
只是,‘美食城’專案剛出了那樣的事,銘感度相當高。不管是誰都不敢在出差錯。
封燊雖然拿出了誠意,不過也提出了意外的條件。
那就是願意以90%的價格回收‘專案’之前出售的所有權益。主要是針對那些花錢買了‘樓花’的人。
90%的價格,按照市場規律,以美食城專案如今這樣子,這個價格已經相當合理。
但到底是讓人民群眾財產受到了損失。這個條件,李主任不敢擅自答應。
另外,封燊還要回購那些股份。同樣是降價回購。只肯給50%的價格。這個條件其實也很合理。
畢竟,一個垮掉的專案,股份可以說一文不值了封燊願意給50%,已經很有人情味了。
但那專案中,有集體資產在。李主任同樣不敢輕易答應。擔心被人說賤賣國有資產……
“封總,你的意見,我已經明白。不過這個事,還要透過集體討論才能決定。”
封燊點頭說:“那是應該的……不過,我們希望能儘快確定下來。畢竟,我們願意接手這個專案,主要目的是為了建設一個‘仿古城’的配套專案。”
“這事,我會想上級領導彙報。”
封燊卻似乎是勢在必得:“不如這樣,我們草簽一個協議。簽訂協議後,我們將這筆錢開個賬戶。只要能確定下來,我們也可以儘快繼續實施這個專案。”
“草簽協議?”
封燊像是早有準備,拿出了幾張紙:“這是我草擬的協議。請李主任斧正。”
李主任接過去看了,這份協議,確實挺有誠意,尤其是將封燊剛才說的,願意先將部分資金存入一個接受監管的賬戶。
這就保證專案能正常實施。
不過,他對某些條款不認可:“封總,我覺得這協議,整體上是可以接受的。不過,有些要求,我們可能無法答應。”
他指出,草擬協議上封燊要求獲得專案的優先權。
封燊卻說:“李主任,你知道這麼大一筆錢放著,每放一天都是巨大的損失。而且,我只是提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可以收購這個專案。”
話是那麼說,但李主任認為那會讓政府在後續操作中,會比較被動。
之前求人投資都求不來,現在封燊來了,情況就顯得不同了。於公於私,這個條件,李主任都不願意應下來。
“這個條件,需要討論……”
無非是李主任無法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