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第一份代言(今日第一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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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瓦茨的工作效率很高,李寧也是個雷厲風行的人,所以王大林代言“李寧”球鞋的合同很快就在雙方協商下擬定完畢。
5月4日上午,在施瓦茨請來的第三方律師見證下,王大林和李寧分別在合同上籤上了自己的大名。
“李寧”這邊將在2001年6月30日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王大林第一年的代言費400萬美元,至於第二年的代言費是2002年6月15日至30日這個期間支付,合同期限是200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
在此期間“李寧”需每年為王大林定製一款球鞋,這個系列的球鞋暫定名為“火神”,這名字的意義當然不是《黑子的籃球》中那個火神,因為王大林目前所在的球隊名叫“熱火”。
至於其他的特殊定製款球鞋,比如王大林下個賽季幾乎鐵定會出席的全明星新秀挑戰賽,又或者參加全明星三分球大賽之類曝光度高的活動,“李寧”自然也會適時的推出“火神全明星紀念款”球鞋。
王大林這邊也有必須盡到的義務,比如每年休賽期必須出席“李寧”的宣傳活動多少次,還有“火神”系列球鞋發售時的籤售活動等等。
最關鍵的是……從2001年7月1日起王大林只要在正式比賽中登場打球,就必須穿“李寧”品牌的籃球鞋,再不允許穿其他的牌子了。
這也就代表王大林今年7月代表中國男籃征戰亞錦賽時,腳上必定是已經穿上了“李寧”籃球鞋。如果“李寧”這邊的研發速度夠快,說不定到時候他腳上已經穿著“火神一代”了。
當然,“李寧”安排的活動肯定不止這些,每年休賽期王大林都必須回國參加一些大型的球迷互動活動,這些都寫進了合同的。
目前“李寧”已經推出了幾款籃球鞋,這次來簽約他們也根據他的鞋碼帶來了幾雙,簽完合同就全都送給了他。
王大林準備季後賽第二輪對陣雄鹿的比賽時就換上“李寧”鞋……反正已經簽約了,提前儘儘義務怎麼了?
沒見人家“李叔”簽完合同後立刻就給了100萬美元簽字費嗎?
在這個時代,與明星簽約給一筆簽字費已經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了。李寧給他100萬美元的簽字費,王大林不知道算多還是少,不過他已經很滿足了……主要還是窮!
施瓦茨也很滿意,雖說王大林沒有選擇籤5年期或者3年期的長約,導致他的提成也少了很多,可他與王大林的經濟人合同提成比例本來就比較低,原本他也沒指望現在就在王大林身上掙多少錢。
守著王大林這麼一棵“搖錢樹”,今後還怕賺不到大錢?
這才只是王大林的第一份代言合同,等他多給王大林談下幾份商業代言,那提成不就多了?
話說……王大林的那輛“福特F150”有點LOW啊,要不要放出風去找幾個汽車品牌來談一談呢?
還有……王大林這小子一點也不懂得怎麼打扮自己,平時也總是穿一身熱火隊的訓練服,難道“範思哲”、“阿瑪尼”之類的服飾不香嗎?
……
一上午的時間就從“勞苦大眾”搖身一變成了“百萬富翁”,王大林當然得對熱火隊的哥哥們“意思”一下。
簽約當天他就給每位隊友都送了一件不算貴重但頗具心意的小禮物,比如送給莫寧的是一個亮銀色的汽車輪轂,送給哈達威的是他最喜歡的歌手惠特妮.休斯頓的黑膠唱片……
送給豪斯的是一整套的嬰兒衣服,反正這廝休賽期就會結婚,王大林也算提前送禮了。
就算是還在醫院病床上躺著的梅森也收到了王大林的禮物,那是一整箱的A級小電影錄影帶,收到禮物時梅森哭笑不得。
你特麼弄啥嘞?
雖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不用在乎這些小節……可你要送這些東西不能低調點嗎?這下醫院裡的漂亮護士誰還肯陪老夫看星星看月亮?
……
當晚王大林還邀請了大家一起到夜店去HAPPY,當然,只是請大家喝酒蹦迪……泡到妹子帶出場的錢肯定是自行負責了!
大戰在即,按理說王大林不應該這麼“高調”,不過大家這段時間的訓練都很刻苦,萊利也沒說什麼。
王大林當然也邀請了萊利,不過“神運算元”婉拒了,可能是因為他這個“年近六旬”的老頭子確實不喜歡夜店這種吵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