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 韓氏私心(一)(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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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掌櫃,做人要念交情不能太絕情啊。”杜九言負手走著,道:“就算我輸了,你也要讓我打秋風。”
董德慶哼了一聲。
兩人拐進巷子裡,漸行漸遠。
三月十五,畢微被殺案,升堂。
桂王貼著麵皮,穿著縣令的官服坐在“明鏡高懸”之下,桌上放了一疊的本案文稿,原告畢建雄跪在左側,三方被告跪在右側,杜九言從門外進來,大家都很緊張地看著她,指了指已經進來的薛然,“杜先生,這一場您一定要小心啊。”
“好!”杜九言道:“我一定小心。”
“杜先生,不管輸贏你都是我們的杜先生。”
“杜先生,”路勵耘拱手,道:“一切順利。”
“好!”杜九言拱手,和竇榮興一起進了縣衙內,薛然由區恆陪同,兩人拿著一疊的文稿,顯然是準備充足。
杜九言和桂王拱手行禮。
桂王也一改作風,神色嚴肅地坐在堂上,和她微微頷首。跛子看向她,抱著手裡的佩刀面色冷峻,杜九言衝他挑了挑眉頭,負手站立在一邊。
伍俊峰和衛正安並肩跪著,路守正縮著肩膀,緊張的滿頭冷汗。
原告沒有請訟師,所以桂王拍了驚堂木,道:“本月初四,夜裡亥時過半,畢記雜貨鋪的畢微,被人殺死於閨房之中。”
“經過調查,最終定為三名被告,路守正、伍俊峰以及衛正安。”
“當夜,路守正閒逛時偶見未曾關門的雜貨鋪,一時心起,便潛入雜貨鋪內偷盜銀六兩。隨後,他則又想起居住於後院的畢微,並行至閨房內,欲行不軌,但遭受反抗後他傷其額頭,致使受害人暈厥,隨後路守正遁逃下樓回家。”
“路守正在作案時,落下發簪一隻,血手印一枚,皆已經核對無誤。路守正本人也已畫押認罪!”
“路守正走後,而當時尾隨他進入雜貨鋪的衛正安以及伍俊峰二人,再次進入畢微房間,並對她實施了jian佔,最後,二人合力用剪刀分別傷受害人左肩以及受害人的心口,致使被害人當場死亡!”
“此二人狡猾奸詐,離開時將現場腳印擦拭乾淨,雖不曾留下證據,但根據當晚種種線索,以及二人也已口頭招供犯案事實,所以,本官今日設堂審理。望二位訟師秉公辯訟,不得弄虛作假,糊弄律法!”
桂王說完,拍了驚堂木,道:“你二人誰先?”
“大人,我先來!”薛然上前,略拱了拱手,昂首道:“學生薛然,今日作伍俊峰、衛正安的訟師。”
薛然撇了杜九言一眼,高聲道:“當夜,青山書院學生範立,因成親大喜,回書院後在德慶樓請所有同窗三十四人吃飯,宵禁前有十一人離開。隨後剩餘二十三並範立二十四人,吃飯至子時一刻結賬散去。”
“卷宗中所做的假設,伍俊峰和衛正安在樓上看到路守正經過,於是二人尾隨他至雜貨鋪,目睹路守正犯案後,並帶著報復之心,同樣進入案發現場,姦殺了受害人。”
“以上,乃公文卷宗所列的線索和控告。”薛然環顧四周,道:“首先,當夜德慶樓的掌櫃董德慶,並未看到有人從前堂出去。”
“所以,就要排除二人是從正門離開。那麼二人就必須在路守正經過樓下時,立刻做出決定,翻出德慶樓圍牆,小跑著追上尾隨路守正。此事我做過試驗,並不能成立。”
“第一,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兩個人在身後疾步狂奔或是小跑,一定會有腳步聲傳來,路守正不可能毫無察覺。”
“第二,多位同窗可以證實,伍俊峰和衛正安二人酒量很淺,當晚二人已醉酒,才去後院方便歇息。試問,兩個已是酒醉的人,如何跟蹤尾隨?”
“第三,案發現場所謂的推論,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二人到過現場,並且實施作案。”
“至於案發現場的矛盾,這與我請訟人無關,所以,還請大人再勘察現場,找到當晚除路守正以外另一個殺人兇手,將之嚴懲,還我請訟人清白!”
薛然話落,拱手道:“以上幾條,大人若存疑問,可請德慶樓東家董德慶,以及青山書院當晚同席的學生出堂作證。”
“學生所言條條據實,請大人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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