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第3/3頁)
章節報錯
“任歡,我是你媽。
當初家裡不同意你嫁給張朝朗,你死活要嫁。
我們覺得他和那個女同志感情好,他媽硬給攪黃了,不讓你去趟渾水,不幹。
結婚以後,你們三天兩頭的吵架,都不避諱孩子。
現在,你突然要離婚,我不相信你沒有其他想法。
再說了,你明知道朝朗和那個女人的關系,他們碰見了,說幾句話,你就要離婚,說出來,誰信?
小歡,出一家進一家不容易。
你們還有軒賀,如果你和朝朗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你帶著,他就有後爸,朝朗帶著,他以後就有後媽。
這麼小的孩子,從小被非議,你不心疼。”
任母瞭解自己的女兒,指定是有了什麼想法。
“媽,我真的不想這麼熬下去了。
張朝朗是沒有做什麼對不起我的事情。
他只是不喜歡我,一直不喜歡我。我過著有男人等於沒男人的日子,什麼時候是頭啊?”
任歡有苦說不出,她還不到三十歲,過著守寡一樣的日子,她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那孩子呢,軒賀怎麼辦?”
“軒賀有爺爺奶奶,叔叔姑姑,還有張朝朗呢。
媽,我不能帶著他,帶著他,我怎麼辦?”
任歡也捨不得兒子,可是,帶著一個孩子,她想再嫁,男方的條件就要往下降幾個檔。
再說了,張朝朗家條件好,軒賀跟著張朝朗會更好。
“你爸不會同意的,你要是離婚了,左鄰右舍,整個大院都會議論紛紛,唾沫星子能淹死人。”
“我爸不同意我也玩離,我不想過著一眼望到頭的日子。”
任歡主意已定,她打算和張朝朗談,他不喜歡自己,甚至生完孩子以後,都不怎麼碰自己。
總找藉口,不是工作忙就是身體累,她也有自尊的。
任母知道,小歡主意一定。
這孩子從小就犟,決定的事情,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那時候,比張朝朗合適的人又不少,她死活就相中張朝朗。
覺得張朝朗長得好,又是軍校畢業的大學生。
現在呢,又覺得哪哪都不好了,覺得日子過不下去。
唉,兒女都是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