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神仙?妖怪?謝謝!(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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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啥打砸地府的人,身上帶著他的寶貝?”王歷反問。
“嗨!”猴哥道:“老君寶貝失竊又不是一次兩次了,他家那防盜系統屬實拉得很,老孫去兜率宮跟回家一樣,知不知道九轉金丹,咱當糖吃。”
“額……”
王歷滿頭黑線。
他還驕傲上了。
不過話說回來,老君家的安保系統的確不太行,天天丟東西,金丹,法寶之類的,神話故事裡有一半的妖怪都從他那裡偷過東西。
關鍵是老爺子的東西還個個威力非凡,為啥就不裝個防盜門呢?
恐怕防盜門沒用,張老頭都防不住,等見到他給他推薦個指紋鎖。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很有可能是其他人偷了老君的法寶幹壞事?”王歷思索了一下道。
“不排除這種可能。”二人點頭。
“哎……”
王歷嘆氣道:“越是亂七八糟的時候,越有人趁機搗亂,不過這些妖怪也成不了氣候吧,上次還說財神爺他們下來很危險呢,不也就那樣。”
“這你就錯了。”
二郎神很認真的說道:“神仙到底是神仙,有仙籍在身不能任意妄為,一旦做壞事就會變成妖怪,妖本就是邪惡的,他們能做出什麼事來都不稀罕。”
一直以來王歷受和電視劇影響,以為世界上有妖族神族之分,其實現實並非如此。
真實的天庭,是萬物皆可為神仙。
一念為善便是神仙,一念為惡便是妖怪,區分神仙妖怪的不是種族,而是行為。
當然,天界也不乏性情乖張暴戾成性的神仙,但他們一般也都有做神仙的底線,不會跨過這道坎,因為跨過去這道坎就成了妖魔,再想回頭可不容易。
正如二郎神所說,神仙就是好人,妖怪就是壞人。
好人到了哪裡都會遵紀守法,壞人到了哪裡都會目無法紀。
如今妖怪到了人間界,顯然不像是神仙下凡那麼簡單。
畢竟神仙下凡,真的就是在天上待煩了下來散散心。
“那咋辦啊,我也不知道誰是妖怪啊。”王歷十分為難。
妖怪臉上又不能寫著自己是妖怪,總不能見人就問:“神仙?妖怪?謝謝!”
估計用不了多久自己就會被送到張老三那裡當病友,到時候圈裡又多出一個新聞——某作者寫書撲街,撲成了精神病,珍愛生命遠離網文。
面對王歷的疑惑,二哥分析道:“老張不是說了嗎?妖怪剛出來也沒法力,想要法力的話就得搞錢……他們肯定不會用正經途徑搞錢的,到時候多留意一下新聞,看看誰非法斂財,那個人就有很大機率是妖怪。”
“非法斂財?”
王歷摸著下巴道:“偷稅漏稅的明星?收割股民的演員?搞出一堆智障節日出來壓榨百姓的資本家?把江北這種四線小城市的房價炒到一萬五的開發商?”
好傢伙,這要是說起來,娛樂圈和某些大佬應該都有妖怪的嫌疑。
“還有就是。”
這時候猴哥又補充道:“妖怪都是從地府跑出來的,肯定是死過一次沒有肉體……他們有極大地可能是附身在普通人身上。”
“附身……靠!”
王曆頭一下子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