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那天晚上兒子似乎很開心,不但正常的吃飯,還叫了好幾次爸爸媽媽。

他們很高興,晚上吃的多,睡得也很早。

等他們早上醒了,兒子已經不在家裡。

他們報警,警察說不到48小時無法立案。

他們四處尋找,都沒有結果。

直到那天,他們被通知到警察局認領屍體。

看著兒子冰冷的遺體,袁母痛哭流涕,而袁父卻在大罵那個辜負他們兒子的男人。

他認為,就是那個男人殺了兒子,結果警察局的法醫卻告訴他們,孩子是自殺的。

儘管如此,他還是覺得是那個男人間接害死了兒子。

因為他們沒見過兒子的男朋友,他們的照片裡只有一個側臉。

所以,當女警給他們看目擊者照片的時候,他感覺李天天有點像那個側臉。

他不是已經訂婚了嗎!還來找兒子幹什麼?

說不定兒子自殺的時候,他就在旁邊看著!

袁父氣急敗壞,兒子的死,他把全部責任都歸結到這個男人頭上。

他告訴女警自己的猜測,女警毫不猶豫的就信了。

所以才會有筆錄室裡的那一幕。

袁母把事情說完,再次深鞠一躬:“對不起,是我們認錯人了,求你撤銷訴訟。”

李天天又開始生氣了,這一次,不是因為自己。

他替那個袁望感到悲哀。

他的死,並沒有讓父母感覺到愧疚,反而讓他們更加痛恨自己身為同性戀的身份。

真的是男人的訂婚,讓他心灰意冷嗎?

在李天天看來,罪魁禍首就是這對兒無知的父母。

愛情是高貴難得的奢侈品,它從不管相愛的人是否有相同的性別。

愛一個男人可怕嗎?

愛情本身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不理解還要搞破壞的父母和親人!

直到袁望死了,他的父母還沒有意識到,是他們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就連李願心裡都有點惆悵。

他是異性戀,但這並不是可以自豪的啊,愛情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