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遇上的問題明顯要比他想象的多,而且也更加的糟糕。

龍王存在融合的可能,這是他早就清楚的,但是他不知道為什麼利維坦的速度會這麼快。

對方的強大實力已經突破了初代種的極限,就算他有再次爆血的心思,身體和精神都恐怕是難以承受的。

所以芬格爾當時落入水下之後完全有立刻遁走的想法,雖然之後他會承受三度爆血以及言靈不動明王巨大的反噬。

這種反噬極有可能讓他下輩子都躺在床上下不來,但芬格爾是無所謂的,這個時候離開他還有活命的機會。

只有活著才會有無限的可能,就一定會等到下一個機會。

他已經等了十年,他還會有下一個十年,二十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會和讓利維坦讓這該死的龍王去地獄和他們陪葬。

但在抱住雪的一瞬間,芬格爾猶豫了,

他發現自己好像不需要在等十年,就已經看到了機會。

龍王和龍王存在彼此力量融合的可能,那混血種和龍王是不是同樣存在這種可能?

這荒謬的想法哪怕是給正常人都會毫不猶豫的搖頭否決,覺得對方提出這個想法的傢伙一定是一個瘋子。

提出這個想法的傢伙確實是一個瘋子,而且還是一個正在瘋狂計算可行性的瘋子。

不過今天就算是EVA來計算也不可能給出芬格爾肯定的回答。

混血種和龍王之間的血脈強度本就不是一個層次,對於極具侵略性的龍血來說,

哪怕沾染上一滴都會瞬間讓一個混血種進化成龍蜘蛛那樣的死侍,而且更多的可能性是,對方會因為無法承受龍血的力量而直接爆體而亡。

不過這是針對普通混血種來說的,芬格爾自認為他不是那一類人,不然他也不會突破混血種的極限去強制開啟三度暴血,還能保持戰鬥中應有的理智。

而且他的身體強度也不是一般的混血種能夠比擬的,尤其是在青銅御座進化到不動明王之後,僅從肉體的強度上而言,他是完全可以和初代種硬碰硬而不落下風的。

但這這依舊無法彌補他本身為混血種的事實,龍類和混血種最本質的區別就是那道百分百的界限。

人類的血脈可以被龍血無線的壓縮,但卻無法消失。除非有王座願意為此出手。

但退一萬步而言,就算是芬格爾成為了純血的龍類,他要生吞龍王這種事情也是難度巨大的。

就算是傅念在吞噬其他龍王的時候也需要依靠鍊金術來削減龍血的霸道。也沒見他生吃的啊。

芬格爾自然清楚這些,甚至他還知道自己如果吃的慢了,在吃的過程中就會爆體而亡。

他從始至終的腦海中就只有一個畫面,那就是將利維坦一到兩半的畫面。

至於之後他會不會死,他根本就不在乎。

所以他吃下去這條龍王的結局也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夠堅持多久。

在這個時間內他是否有把握將利維坦皮劈成兩半。

芬格爾腳下的步伐越來越慢越來越慢,而被他抓在手中的雪也緩緩上抬。

就在芬格爾那冰冷的眼神忽然變得堅定的那一刻。

一道巨大的黑色輪廓倒影在芬格爾的眼瞳之中。風雪很大,但就算它們匯聚成沙也難以遮掩其中男人的身影。

就像是藏在茂密叢林中的毒蛇,經驗豐富的獵人根本就不需要知道看到它,就能清晰感受到毒蛇那冰冷嗜血的目光。

芬格爾同樣如是,他不需要看到那道身影,便能夠清晰的感受到從前方緩緩走來的身影。

然後,他便對上了一雙異常熟悉的眼睛。

某一剎那間,芬格爾有一種自己身在卡塞爾學院的錯覺,自己和路明非在某個迴廊碰頭,

彼此相互擠擠眼,視線同時看向某個漂亮女孩的大長腿上,嘿嘿傻笑的哈喇子簡直都能一起拖到地上。

冰冷的寒風讓恍惚錯愕的芬格爾瞬間回到現實。

雖然他不清楚路明非怎麼會出現在這裡,但對方的樣子已經明顯不是那個和自己一起廢物的吊車尾了。

此刻路明非的身影比芬格爾還要魁梧,碩大的龍軀宛如一頭站起來的霸王龍,虯結的肌肉不如芬格爾粗壯,但內斂在肌肉中的狂躁力量,讓芬格爾感覺面前出現的像是一堵熊熊燃燒的火山。

“師兄。”路明非的聲音率先從芬格爾的耳邊響起。

芬格爾悄無聲息的退後兩步,但嘴角猛然咧出一個大大的微笑。

“啊,師弟是你啊!”芬格爾好像才從聲音中聽出來來人是路明非。